东莞市永勋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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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永勋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新安元岗街8号2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永勋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长安镇新安元岗街8号201室(北纬22°48′59.248",东经113°46′28.354")建设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员工20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0m2,总建筑面积800m2,年产水晶头1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DA001注塑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和厂区,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2-2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永勋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新安元岗街8号2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永勋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长安镇新安元岗街8号201室(北纬22°48′59.248",东经113°46′28.354")建设生产,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员工20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0m2,总建筑面积800m2,年产水晶头1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DA001注塑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和厂区,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12-2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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