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民宗局关于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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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县民宗局关于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略)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要求,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699号)》文件资金额度,现对拟批准实施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及资金指标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自2023年12月22日-月29日向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公示内容详见:

1.桓仁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文化路28号

公示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桓仁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总投资 申请额度 项目名称 建设主要内容及成效及申请资金投向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属性 项目类别
1 桓仁县 568.64 568.64 梨树日光温室大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总投资568.64万元,共建设9个温室大棚,总长1650米、宽12米、高6米温室大棚,每个大棚配看护房15平方米及机井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以对外租赁形式经营,年收益至少达到25.6万元,乡镇统筹分配收益,可持续壮大普乐堡镇7个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村公益事业、产业再发展、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脱贫以及运营维护。租赁农户每棚年收益可达到10万元以上,为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8个以上。 普乐堡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产业发展
2 桓仁县 205.60 205.60 联合日光温室大棚续建项目四期 项目总投资205.6万元,建设日光温室大棚4座,长(150米1座、140米1座、100米1座、80米1座)、高6米、宽12米,每座大棚配更房15平方米。推进雅河乡设施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乡村振兴。每年每座大棚可增加收入3.5万元(租赁经营),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脱贫和临时救助、村公益事业、产业发展以及运营维护。 雅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产业发展
3 桓仁县 65.60 65.60 雅尔古寨田间作业路建设项目(东线) 项目总投资65.6万元,建设水泥田间作业路长925m(其中:长814m×宽4m,长111m×宽3m),修建排水渠长220m×宽0.5m×深0.5m,修建圆管涵1座(跨径1m×长5m单排1座)。项目建成后,促进140亩西洋参产业发展,解决160亩耕作、运输、灌溉难问题。 雅河朝鲜族乡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基础设施
4 桓仁县 29.00 29.00 鸡冠砬子排洪沟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29万元,修建浆砌石排洪沟护岸203m(高度1.5m),修复水毁水泥田间作业路长10米、宽3米,修复水毁田间土路长30米、宽5米。本项目修建可保护基本农田50亩,田间道路。 二棚甸子镇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基础设施
5 桓仁县 2.16 2.16 管理费 用于项目质量监测费等管理费。 桓仁县民宗局


合计 871.00 871.00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略)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要求,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699号)》文件资金额度,现对拟批准实施的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及资金指标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自2023年12月22日-月29日向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反映。公示内容详见:

1.桓仁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文化路28号

公示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桓仁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总投资 申请额度 项目名称 建设主要内容及成效及申请资金投向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属性 项目类别
1 桓仁县 568.64 568.64 梨树日光温室大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总投资568.64万元,共建设9个温室大棚,总长1650米、宽12米、高6米温室大棚,每个大棚配看护房15平方米及机井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以对外租赁形式经营,年收益至少达到25.6万元,乡镇统筹分配收益,可持续壮大普乐堡镇7个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村公益事业、产业再发展、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脱贫以及运营维护。租赁农户每棚年收益可达到10万元以上,为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8个以上。 普乐堡镇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产业发展
2 桓仁县 205.60 205.60 联合日光温室大棚续建项目四期 项目总投资205.6万元,建设日光温室大棚4座,长(150米1座、140米1座、100米1座、80米1座)、高6米、宽12米,每座大棚配更房15平方米。推进雅河乡设施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乡村振兴。每年每座大棚可增加收入3.5万元(租赁经营),收益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稳定脱贫和临时救助、村公益事业、产业发展以及运营维护。 雅河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产业发展
3 桓仁县 65.60 65.60 雅尔古寨田间作业路建设项目(东线) 项目总投资65.6万元,建设水泥田间作业路长925m(其中:长814m×宽4m,长111m×宽3m),修建排水渠长220m×宽0.5m×深0.5m,修建圆管涵1座(跨径1m×长5m单排1座)。项目建成后,促进140亩西洋参产业发展,解决160亩耕作、运输、灌溉难问题。 雅河朝鲜族乡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基础设施
4 桓仁县 29.00 29.00 鸡冠砬子排洪沟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29万元,修建浆砌石排洪沟护岸203m(高度1.5m),修复水毁水泥田间作业路长10米、宽3米,修复水毁田间土路长30米、宽5米。本项目修建可保护基本农田50亩,田间道路。 二棚甸子镇政府 乡村振兴项目
巩固脱贫成果
基础设施
5 桓仁县 2.16 2.16 管理费 用于项目质量监测费等管理费。 桓仁县民宗局


合计 871.00 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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