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枞阳 (略) 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徽枞阳 (略) 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62-* | 传真: | 0562-*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安徽枞阳 (略) 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藕山镇 | ||
建设单位: | 安徽枞阳 (略) | ||
环评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枞阳县藕山镇安徽枞阳 (略) 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对原有生物质替代燃料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新建稻壳储仓、卸车堆棚及配套仓储输送设施,新建一套破碎系统用于破碎轮胎、布条等。项目不新增水泥产能,建成后替代燃料使用量仍为15万吨。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7-*-07-0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三)施工期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替代燃料转运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稻壳储仓下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密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除氯系统(旋风分离+急冷+布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尾气通过3#水泥窑窑尾排气筒排放; 3#水泥窑窑尾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80米高窑尾排气筒排放。 (四)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窑尾窑灰通过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窑内;废机油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安徽枞阳 (略) 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徽枞阳 (略) 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62-* | 传真: | 0562-*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安徽枞阳 (略) 生物质燃料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藕山镇 | ||
建设单位: | 安徽枞阳 (略) | ||
环评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枞阳县藕山镇安徽枞阳 (略) 厂区内,属于改建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对原有生物质替代燃料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新建稻壳储仓、卸车堆棚及配套仓储输送设施,新建一套破碎系统用于破碎轮胎、布条等。项目不新增水泥产能,建成后替代燃料使用量仍为15万吨。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7-*-07-0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三)施工期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替代燃料转运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稻壳储仓下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密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除氯系统(旋风分离+急冷+布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尾气通过3#水泥窑窑尾排气筒排放; 3#水泥窑窑尾废气依托现有“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80米高窑尾排气筒排放。 (四)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窑尾窑灰通过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窑内;废机油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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