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公告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入河排污口
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3 年12月22 日— 2023 年 1月 1 日(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南宁南路13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联系电话:0874-*。
网站链接:http://**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略) (略) | 《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入河排污口设置 | 曲麒环发〔2023〕53号 | 2023年12月22日 | 曲麒环发〔2023〕53号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
  附件:审批意见
曲麒环发〔2023〕53号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申请书、《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资料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依法受理,经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 (略) 贯彻落实方案等有关规定,经集中审议,现将你单位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白石江汇入潇湘江交汇口处左岸新建1个入河排污口,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49′7.37626″,北纬25°29′11.54271″。该项 (略) (略) 麒麟区南宁街道北园路,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设计,提标规模8万m3/d,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5万m3/d,新建污水收集主干管约15.9km,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3m3/d。出水水质除总氮、类大肠菌外,其余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总氮<10mg/L,类大肠菌群<1000个/L),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二、你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执行,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和纳污水体相关管理制度、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竣工环保验收及验收意见、排污口论证报告等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三、加强排水管理,你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对排放的污水按要求开展监测,动态掌握排放污水水质、水量情况,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在排污口设置标识牌,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四、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开展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五、本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准后,如入河排污口位置、处理排放规模、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如国家、省、市级有新的规定文件出台,按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做好该项目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 |||
排污单位 | (略) (略) | 法人代表 | 王红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BRWDDK8M | 厂界污水排放口坐标 | 东经103°49′7.33521″,北纬25°29′12.27617″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主要排放污染物 | CODcr、BOD5、NH3-N、TN、TP |
是否在工业园区 | 否 | 是否在化工园区 | 否 |
二、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 |||
排污口名称 |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 | 排污口编号 | / |
排污口地理位置 | (略) 麒麟区南宁街道北园路 | 排污口地理坐标 | 东经103°49′7.37626″,北纬25°29′11.54271″ |
排污口设置类型 | 新建 | 排污口分类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污水排放方式 (排放时段) | 连续排放 | 污水入河方式 | 通过排污管道入河排污 |
排污口大小 | 排水管线长25m,排水管径为DN1600mm | 设计排污能力 | 4745万m3/a |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 白石江 | 排污口与排入 水体关系 | 左岸 |
污水去向 | 白石江→潇湘江→南盘江 | 排入水体所属 水系 | 珠江流域 |
排入水功能区名称 | 白石江麒麟景观、工业用水区 | 水功能区 水质目标 | Ⅲ类 |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t/a) | 0 |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 4745 |
其他废污水排放量(万t/a) | 0 |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万t) | 4745 |
三、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 |||
在满足上述废污水排放总量前提下,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项目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1423.5t/a,NH3-N:71.175t/a,BOD5:284.7t/a,TP:14.235t/a,TN:474.5t/a。 |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入河排污口
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3 年12月22 日— 2023 年 1月 1 日(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南宁南路13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联系电话:0874-*。
网站链接:http://**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略) (略) | 《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入河排污口设置 | 曲麒环发〔2023〕53号 | 2023年12月22日 | 曲麒环发〔2023〕53号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
  附件:审批意见
曲麒环发〔2023〕53号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申请书、《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资料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依法受理,经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 (略) 贯彻落实方案等有关规定,经集中审议,现将你单位申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白石江汇入潇湘江交汇口处左岸新建1个入河排污口,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49′7.37626″,北纬25°29′11.54271″。该项 (略) (略) 麒麟区南宁街道北园路,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设计,提标规模8万m3/d,新建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5万m3/d,新建污水收集主干管约15.9km,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3m3/d。出水水质除总氮、类大肠菌外,其余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总氮<10mg/L,类大肠菌群<1000个/L),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二、你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执行,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和纳污水体相关管理制度、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竣工环保验收及验收意见、排污口论证报告等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三、加强排水管理,你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对排放的污水按要求开展监测,动态掌握排放污水水质、水量情况,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在排污口设置标识牌,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四、你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开展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五、本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准后,如入河排污口位置、处理排放规模、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如国家、省、市级有新的规定文件出台,按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做好该项目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略) 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信息表
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 |||
排污单位 | (略) (略) | 法人代表 | 王红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BRWDDK8M | 厂界污水排放口坐标 | 东经103°49′7.33521″,北纬25°29′12.27617″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主要排放污染物 | CODcr、BOD5、NH3-N、TN、TP |
是否在工业园区 | 否 | 是否在化工园区 | 否 |
二、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 |||
排污口名称 | (略)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 | 排污口编号 | / |
排污口地理位置 | (略) 麒麟区南宁街道北园路 | 排污口地理坐标 | 东经103°49′7.37626″,北纬25°29′11.54271″ |
排污口设置类型 | 新建 | 排污口分类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污水排放方式 (排放时段) | 连续排放 | 污水入河方式 | 通过排污管道入河排污 |
排污口大小 | 排水管线长25m,排水管径为DN1600mm | 设计排污能力 | 4745万m3/a |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 白石江 | 排污口与排入 水体关系 | 左岸 |
污水去向 | 白石江→潇湘江→南盘江 | 排入水体所属 水系 | 珠江流域 |
排入水功能区名称 | 白石江麒麟景观、工业用水区 | 水功能区 水质目标 | Ⅲ类 |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t/a) | 0 |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 4745 |
其他废污水排放量(万t/a) | 0 |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万t) | 4745 |
三、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 |||
在满足上述废污水排放总量前提下,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项目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1423.5t/a,NH3-N:71.175t/a,BOD5:284.7t/a,TP:14.235t/a,TN:474.5t/a。 |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