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时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湘时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 (略) 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孙家湾镇孙家湾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投资2000万元, (略) 孙家湾镇孙家湾村建设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17717.2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区、成型区、烘干区、焙烧区、破碎区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同时厂区配套建设运输道路、给排水管网、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云母熟料*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配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全封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堆存、装卸粉尘通过原料仓库全封闭,顶部设喷雾降尘,装卸料时开启喷雾降尘,可有效控制粉尘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焙烧废气经碱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排放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 mg/m3的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标准。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周边设置雨水导流沟,末端建设一个雨水收集池和二级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农林、绿化灌溉;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雾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碱喷淋废水中铊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脱硫生产过程循环用水单元铊控制限值0.015mg/L,定期开展铊浓度检测,一旦铊浓度超出限值时,必须进行除铊治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车间的机械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碱喷淋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泥坯和废砖回用于生产。项目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场地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 (略) 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孙家湾镇孙家湾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投资2000万元, (略) 孙家湾镇孙家湾村建设锂云母熟料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17717.2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区、成型区、烘干区、焙烧区、破碎区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同时厂区配套建设运输道路、给排水管网、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云母熟料*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配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全封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堆存、装卸粉尘通过原料仓库全封闭,顶部设喷雾降尘,装卸料时开启喷雾降尘,可有效控制粉尘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焙烧废气经碱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排放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 mg/m3的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标准。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周边设置雨水导流沟,末端建设一个雨水收集池和二级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农林、绿化灌溉;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雾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碱喷淋废水中铊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脱硫生产过程循环用水单元铊控制限值0.015mg/L,定期开展铊浓度检测,一旦铊浓度超出限值时,必须进行除铊治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车间的机械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碱喷淋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泥坯和废砖回用于生产。项目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场地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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