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科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草溪河会展段市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草溪河综合整治红线范围内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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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科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草溪河会展段市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草溪河综合整治红线范围内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绵阳科发建筑 (略) 绵阳草 (略) 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草溪河综合整治红线范围内)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草 (略) 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草溪河综合整治红线范围内)

二、建设地点:草溪河会展段(绵兴西路、飞云大道中段交汇处)

三、建设单位:绵阳科发建筑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 (略)

五、项目概况:为改善草溪河会展段生态环境,绵阳科发建筑 (略) 于2021年7月对草溪河会展段(绵兴西路、飞云大道中段交汇处)实施了改造,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企业办理环保手续,项目起于九州体育馆西侧(桩号K0+200),止于飞云大道中段(桩号K1+419),全长约1.2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边坡生态修复、堤岸绿化、亮化工程、园路工程、景观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施工场地、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六、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经调查,施工期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用喷淋围挡、移动式雾炮、堆场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和废气,并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学校及居民区,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区设沉淀池,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废水严禁排入草溪河。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处置;建渣等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等外售利用。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绵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具文(绵高经发改〔2021〕3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绵阳符合《 (略) 涪江流域综合规划》总体要求;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绵阳科发建筑 (略) 绵阳草 (略) 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草溪河综合整治红线范围内)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草 (略) 政景观改造提升项目(草溪河综合整治红线范围内)

二、建设地点:草溪河会展段(绵兴西路、飞云大道中段交汇处)

三、建设单位:绵阳科发建筑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 (略)

五、项目概况:为改善草溪河会展段生态环境,绵阳科发建筑 (略) 于2021年7月对草溪河会展段(绵兴西路、飞云大道中段交汇处)实施了改造,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企业办理环保手续,项目起于九州体育馆西侧(桩号K0+200),止于飞云大道中段(桩号K1+419),全长约1.2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边坡生态修复、堤岸绿化、亮化工程、园路工程、景观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施工场地、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六、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经调查,施工期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采用喷淋围挡、移动式雾炮、堆场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和废气,并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学校及居民区,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区设沉淀池,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废水严禁排入草溪河。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处置;建渣等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等外售利用。

(五)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绵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具文(绵高经发改〔2021〕3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绵阳符合《 (略) 涪江流域综合规划》总体要求;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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