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水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鱼台县水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 行政执法内容 | 检查依据 | 执法对象 | 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 负责人姓名 | 检查结果 | 检查机关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执法类别 |
1 | 对是否办理取水许可、水资源税是否足额交纳的检查 | 中华人民 (略) 令第 460 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加强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鱼台县 (略) | *41D | 杨续 | 取水计量设施正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2次/年 | 行政检查 |
2 | 对取水情况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按年度用水计划取水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 (略) | *MA3U* | 刘栋梁 | 取水情况未发生变动、严格按照年度用水计划取水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1次/年 | 行政检查 |
3 | 对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采取节水措施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山东葛洲坝 (略) | *MA3C7ML21J | 赵龙飞 | 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节水设备正常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2次/年 | 行政检查 |
4 | 对是否办理取水许可、水资源税是否足额交纳的检查 | 中华人民 (略) 令第 460 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加强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中铁建山东济徐 (略) | *8XJ | 贾光伟 | 取水许可电子证号D*G2021-013、已足额交纳水资源税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2次/年 | 行政检查 |
序号 | 行政执法内容 | 检查依据 | 执法对象 | 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 负责人姓名 | 检查结果 | 检查机关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执法类别 |
1 | 对是否办理取水许可、水资源税是否足额交纳的检查 | 中华人民 (略) 令第 460 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加强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鱼台县 (略) | *41D | 杨续 | 取水计量设施正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2次/年 | 行政检查 |
2 | 对取水情况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按年度用水计划取水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本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就执行本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四)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本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 (略) | *MA3U* | 刘栋梁 | 取水情况未发生变动、严格按照年度用水计划取水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1次/年 | 行政检查 |
3 | 对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采取节水措施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山东葛洲坝 (略) | *MA3C7ML21J | 赵龙飞 | 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节水设备正常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2次/年 | 行政检查 |
4 | 对是否办理取水许可、水资源税是否足额交纳的检查 | 中华人民 (略) 令第 460 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加强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中铁建山东济徐 (略) | *8XJ | 贾光伟 | 取水许可电子证号D*G2021-013、已足额交纳水资源税 | 鱼台县水务局 | 5% | 2次/年 | 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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