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浐灞生态区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关于西安浐灞生态区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位于浐灞生态区内(行政区划隶属未央区),北辰大道以东,广运潭大道以西,欧亚二路以南,浐灞三路以北。
本次拟申请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其中CB-05-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2.906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19.5%,绿地率≥40%;CB-05-12-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1.62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5%,绿地率≥35%;CB-05-1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63.237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5%;CB-05-1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6.096亩,容积率≤3.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CB-05-1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4.131亩,容积率≤4.2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CB-05-29-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7.936亩,容积率≤3.8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CB-05-34-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46.459亩,容积率≤3.7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CB-05-28-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净用地面积约为28.36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CB-05-26-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教育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54.15亩,容积率≤1.2(以教育部门明确建设规模的复函为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公示内容备注: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2.地下建筑面积不含人防建筑面积与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其最终面积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3.建筑限高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4.新能源充电基 (略) 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5.建筑退线、退距等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雷工/张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位于浐灞生态区内(行政区划隶属未央区),北辰大道以东,广运潭大道以西,欧亚二路以南,浐灞三路以北。
本次拟申请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其中CB-05-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2.906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19.5%,绿地率≥40%;CB-05-12-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1.62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5%,绿地率≥35%;CB-05-1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63.237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5%;CB-05-1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6.096亩,容积率≤3.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CB-05-1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4.131亩,容积率≤4.2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CB-05-29-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7.936亩,容积率≤3.8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CB-05-34-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46.459亩,容积率≤3.7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CB-05-28-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净用地面积约为28.36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CB-05-26-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教育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54.15亩,容积率≤1.2(以教育部门明确建设规模的复函为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公示内容备注: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2.地下建筑面积不含人防建筑面积与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其最终面积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3.建筑限高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4.新能源充电基 (略) 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5.建筑退线、退距等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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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雷工/张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位于浐灞生态区内(行政区划隶属未央区),北辰大道以东,广运潭大道以西,欧亚二路以南,浐灞三路以北。
本次拟申请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其中CB-05-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2.906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19.5%,绿地率≥40%;CB-05-12-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1.62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5%,绿地率≥35%;CB-05-1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63.237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5%;CB-05-1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6.096亩,容积率≤3.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CB-05-1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4.131亩,容积率≤4.2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CB-05-29-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7.936亩,容积率≤3.8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CB-05-34-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46.459亩,容积率≤3.7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CB-05-28-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净用地面积约为28.36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CB-05-26-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教育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54.15亩,容积率≤1.2(以教育部门明确建设规模的复函为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公示内容备注: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2.地下建筑面积不含人防建筑面积与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其最终面积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3.建筑限高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4.新能源充电基 (略) 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5.建筑退线、退距等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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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位于浐灞生态区内(行政区划隶属未央区),北辰大道以东,广运潭大道以西,欧亚二路以南,浐灞三路以北。
本次拟申请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其中CB-05-1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2.906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19.5%,绿地率≥40%;CB-05-12-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1.62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5%,绿地率≥35%;CB-05-1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63.237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5%;CB-05-1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6.096亩,容积率≤3.29,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CB-05-1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74.131亩,容积率≤4.22,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CB-05-29-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37.936亩,容积率≤3.8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CB-05-34-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46.459亩,容积率≤3.7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2%;CB-05-28-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净用地面积约为28.36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CB-05-26-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教育用地(*),净用地面积约为54.15亩,容积率≤1.2(以教育部门明确建设规模的复函为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公示内容备注: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2.地下建筑面积不含人防建筑面积与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其最终面积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3.建筑限高最终以审批部门审查意见为准;4.新能源充电基 (略) 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5.建筑退线、退距等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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