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 GXMJP2-A4-02-01 地块。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9′0.987″,北纬 24°47′7.828″。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2785.58m2,主要规划建设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5970.88m2,建设2条生产线,一条铜线生产线和一条电缆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浸锡铜绞线2300t、铜绞线10500t、浸锡软铜线1700t、软圆铜线7400t、特种线材-工业自动化电缆10万公里(不含6千伏及以上(*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任务为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绿化等。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装修材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内已建成的卫生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浸锡废气、挤塑废气等。浸锡工序车间密闭,浸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水喷淋塔(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未能高出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氯*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排放高度未能高出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排气筒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食堂楼顶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未收集的废气、异味等。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氯*烯呈无组织逸散,经自然扩散、大气稀释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盐水、地面清洁废水等,喷淋塔、冷却循环水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盐水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不小于1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0m3)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 1A 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东、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墨瓶等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食堂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污委托相关回收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及废过滤膜等经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
运营期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油设备区域、伸线液池区域地面破裂导致的危险物质泄漏下渗。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进行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伸线液、伸线液泥、*炔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 GXMJP2-A4-02-01 地块。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9′0.987″,北纬 24°47′7.828″。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2785.58m2,主要规划建设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5970.88m2,建设2条生产线,一条铜线生产线和一条电缆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浸锡铜绞线2300t、铜绞线10500t、浸锡软铜线1700t、软圆铜线7400t、特种线材-工业自动化电缆10万公里(不含6千伏及以上(*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任务为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绿化等。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装修材料加盖篷布;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内已建成的卫生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浸锡废气、挤塑废气等。浸锡工序车间密闭,浸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水喷淋塔(含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未能高出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氯*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气筒排放高度未能高出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排气筒排放速率标准严格50%执行;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食堂楼顶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未收集的废气、异味等。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氯*烯呈无组织逸散,经自然扩散、大气稀释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盐水、地面清洁废水等,喷淋塔、冷却循环水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盐水回用于厂区绿化浇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不小于1m3)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0m3)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 1A 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保护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东、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墨瓶等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食堂餐厨垃圾和隔油池油污委托相关回收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及废过滤膜等经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
运营期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用油设备区域、伸线液池区域地面破裂导致的危险物质泄漏下渗。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进行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伸线液、伸线液泥、*炔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新能源超微细铜线材及特种线缆制造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