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关于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关于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传 真: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鹿鸣乡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祥云)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普瑞法生态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鹿鸣乡,起于大理祥云110kV小营村光伏升压站110kV间隔(坐标:E100°46′32.678″,N25°14′16.553″),迄于1100kV云南驿光伏升压站110kV间隔(坐标:E 100°40′7.967″,N 25°19′38.983″)。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线路起于 110 千伏小营村光伏升压站,止于 110 千伏云南驿光伏升压站,线路全长 17.3 公里,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 JL/LB20A-120/25 铝包钢芯铝绞线,新建线路上架设2根OPGW-50(24芯G652D)光缆,工程使用杆塔 34 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生态环境:工程永久占地及施工场地、牵张场、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会损坏原地表植被。同时随着工程的开工,施工机械、施工人员*续进场,将破坏和改变局部原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会驱赶野生动物,使施工区域的动物被迫暂时迁移到适宜的环境中去栖息和繁衍。 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产生。 3、施工扬尘:基础开挖、土方调运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 4、施工废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5、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频是指交流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与配电设备以及工业与民用交流电气设备采用的额定频率,单位Hz,我国采用50Hz。本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即指50Hz频率下产生的电场和磁场。 2、噪声:输电线路发生电晕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声环境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废污水: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4、固体废物:输电线路在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为减轻建设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在实施中必须进行和加强环境的管理。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②优化塔基布置,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农田、耕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尽量布置在农田、耕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③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④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2)植被保护措施 生态避让措施:优化设计,优化选址选线,尽量保留现有自然植被,尤其是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植被。 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措施:a、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工程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b、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活动,切实做好占用区周边植被的生态保护工作;c、加强森林防火方面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并在各施工区分别设置环保宣传牌和防火警示牌,共设置3 块;d、在沟谷区靠近保存较好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林区的路段设置哨卡及路障,防止施工无关人员*意进入林区。 植被影响减缓措施: a、在项目施工方案确定后,建设方应委托植被学的专业人士对施工区进行详细调查,如发现国家、省级野生保护植物,因向林业部门请示并征求意见,以采取相应的挂牌或者移栽保护措施。b、道路穿越林地时,尽量选择在森林的边缘穿过,以避免形成新的隔离带。c、在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建好防护坡,以防止因为施工道路的修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d、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对于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回填用于植被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需铲除的,应事先征得当地林业部门同意,或按照林业部门要求采取移栽处理,在环境保护经费预算中要安排国家保护物种保护经费,用于紧急抢救和监测工作之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分阶段分区进行,在某单项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抚育,不必等全部工程结束后在统一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为确保植被恢复措施的有效性,避免植被恢复过程中引发新的环境问题, 在工程开工前,需根据工程区环境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区植被恢复专项设计方案,且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植被恢复方案设计应遵循“恢复功能性强,经济可行”等原则,主要从修复区内植被的生态功能的角度出发,重点考虑区内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环境及护路等生态功能和作用。植被恢复树种应选择本地种,如云南松和旱冬瓜等,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工程施工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施工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采取苫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对于在坡度大于15°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在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立即覆土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植被保护管理措施:工程占地范围内如有林地需要砍伐,在砍伐林地之前,须向有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道路选线如在今后的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发生重大变更,则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七条有关要求,以及环保部门要求重新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植物保护管理措施:a、保护植物:据野外实地调查,评价区没有发现 (略) 级保护植物,故不会对保护植物造成影响,不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b、名木古树:据野外实地调查,评价区没有名木古树,故不会对名木古树造成影响,不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动物保护措施 对一般动物的保护措施:a、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b、避免在动物繁殖期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对动物的干扰。c、进入场区的车辆应慢速行驶,在遇到野生动物横穿道路时应减速或停驶,避免车辆行驶造成的动物伤亡。d、加强对场区的管理,在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对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a、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严禁施工人员捕猎,并以展板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爆破等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缩短工期。b、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使之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制定规章,并认真进行巡查,禁止在施工人员非法偷猎野生动物、盗采珍稀保护植物、取食鸟蛋、幼鸟等活动;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因砍伐树木)一定要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一定要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评价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c、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项目开发建设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对动物带来的不利影响。d、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 (4)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②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④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③优化施工方案,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④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③车辆运输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⑤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⑥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②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技术规程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治理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运行期加强对塔基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生态 加强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护,列入建设单位的责任书,增强员工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将以上对工作值班人员约束规定纳入电场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并设置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实施。 (3)电磁环境 ①本工程110kV单回线路经过居民区含1层平顶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不应小于9.0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不应小于6.0m。 ②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③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项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 ||||||
评审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传 真: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鹿鸣乡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祥云)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普瑞法生态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中电建祥云县鹿鸣乡小营村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鹿鸣乡,起于大理祥云110kV小营村光伏升压站110kV间隔(坐标:E100°46′32.678″,N25°14′16.553″),迄于1100kV云南驿光伏升压站110kV间隔(坐标:E 100°40′7.967″,N 25°19′38.983″)。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线路起于 110 千伏小营村光伏升压站,止于 110 千伏云南驿光伏升压站,线路全长 17.3 公里,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 JL/LB20A-120/25 铝包钢芯铝绞线,新建线路上架设2根OPGW-50(24芯G652D)光缆,工程使用杆塔 34 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生态环境:工程永久占地及施工场地、牵张场、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会损坏原地表植被。同时随着工程的开工,施工机械、施工人员*续进场,将破坏和改变局部原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会驱赶野生动物,使施工区域的动物被迫暂时迁移到适宜的环境中去栖息和繁衍。 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产生。 3、施工扬尘:基础开挖、土方调运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 4、施工废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5、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频是指交流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与配电设备以及工业与民用交流电气设备采用的额定频率,单位Hz,我国采用50Hz。本工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即指50Hz频率下产生的电场和磁场。 2、噪声:输电线路发生电晕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声环境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废污水: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4、固体废物:输电线路在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为减轻建设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在实施中必须进行和加强环境的管理。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②优化塔基布置,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农田、耕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尽量布置在农田、耕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③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④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2)植被保护措施 生态避让措施:优化设计,优化选址选线,尽量保留现有自然植被,尤其是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尽可能少占植被。 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措施:a、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工程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b、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活动,切实做好占用区周边植被的生态保护工作;c、加强森林防火方面知识宣传,禁止野外用火,并在各施工区分别设置环保宣传牌和防火警示牌,共设置3 块;d、在沟谷区靠近保存较好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林区的路段设置哨卡及路障,防止施工无关人员*意进入林区。 植被影响减缓措施: a、在项目施工方案确定后,建设方应委托植被学的专业人士对施工区进行详细调查,如发现国家、省级野生保护植物,因向林业部门请示并征求意见,以采取相应的挂牌或者移栽保护措施。b、道路穿越林地时,尽量选择在森林的边缘穿过,以避免形成新的隔离带。c、在山体易滑坡的地方,种植一些根系发达的树种或者建好防护坡,以防止因为施工道路的修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d、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对于永久用地、临时用地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待工程完工后再回填用于植被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需铲除的,应事先征得当地林业部门同意,或按照林业部门要求采取移栽处理,在环境保护经费预算中要安排国家保护物种保护经费,用于紧急抢救和监测工作之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应分阶段分区进行,在某单项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抚育,不必等全部工程结束后在统一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为确保植被恢复措施的有效性,避免植被恢复过程中引发新的环境问题, 在工程开工前,需根据工程区环境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区植被恢复专项设计方案,且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植被恢复方案设计应遵循“恢复功能性强,经济可行”等原则,主要从修复区内植被的生态功能的角度出发,重点考虑区内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环境及护路等生态功能和作用。植被恢复树种应选择本地种,如云南松和旱冬瓜等,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工程施工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施工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性;临时表土堆采取苫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对于在坡度大于15°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在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立即覆土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植被保护管理措施:工程占地范围内如有林地需要砍伐,在砍伐林地之前,须向有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道路选线如在今后的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发生重大变更,则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七条有关要求,以及环保部门要求重新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植物保护管理措施:a、保护植物:据野外实地调查,评价区没有发现 (略) 级保护植物,故不会对保护植物造成影响,不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b、名木古树:据野外实地调查,评价区没有名木古树,故不会对名木古树造成影响,不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动物保护措施 对一般动物的保护措施:a、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b、避免在动物繁殖期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对动物的干扰。c、进入场区的车辆应慢速行驶,在遇到野生动物横穿道路时应减速或停驶,避免车辆行驶造成的动物伤亡。d、加强对场区的管理,在场区内及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对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a、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严禁施工人员捕猎,并以展板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要合理安排施工爆破等施工作业的时间,尽量缩短工期。b、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使之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制定规章,并认真进行巡查,禁止在施工人员非法偷猎野生动物、盗采珍稀保护植物、取食鸟蛋、幼鸟等活动;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因砍伐树木)一定要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一定要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评价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c、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项目开发建设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因植被破坏对动物带来的不利影响。d、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 (4)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②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④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②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③优化施工方案,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④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③车辆运输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⑤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⑥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7)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②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技术规程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治理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运行期加强对塔基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生态 加强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护,列入建设单位的责任书,增强员工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将以上对工作值班人员约束规定纳入电场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并设置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实施。 (3)电磁环境 ①本工程110kV单回线路经过居民区含1层平顶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不应小于9.0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不应小于6.0m。 ②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③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项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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