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华 (略) 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
改造项目变更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 (略) 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华 (略) 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济开发区B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 (略) 拟投资894.56万元,位于经开区B区湖南华 (略) 1号楼实施“宜家研发中心、溢百利宜家原料制备车间”建设项目,即变更“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内容”,在溢佰利1号厂房二楼筹建全新的研发中心;同时为适应宜家业务的发展,2号厂房正在规划筹备中(另行立项),为了保证2号厂房新车间的投产,需在溢佰利1号厂房负一楼及一楼规化建成制泥、制釉、动力车间及集中环保处理站和制釉环保处理站,规划停车位、食堂等后勤设施。1号厂房占地面积4870m2,总建筑面积8760m2。 本次环评主要变更内容为:①项目原环评针对厂内现有的一座86m素烧窑和两座110m烧成窑进行节能改造,变更后厂内现有的素烧窑和辊道窑直接搬至溢佰利一厂第二列空厂房内,不再改造;②项目原环评中引进的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不再引进;③1号厂房负一楼建设泥浆化浆、陈腐系统、规化总环保池及制釉环保池、地下停车场;④1号厂房一楼建设集中制釉,泥条精炼,溢佰利园区食堂,并引进相应配套先进设备,一楼配套发电机房、配电间、空压机房;⑤1号厂房二楼建设宜家研发中心,新建一座38m2烘房(热霸加热),用于湿坯的干燥,新建一座1m3天然气梭式窑(釉烧窑)、一座0.5m3电烧梭式窑(电烤窑)、一座2m3梭式窑(素烧窑),增加一台镂空机,配备成型、施釉、卡模、注模等相关工序的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陶瓷2600万件,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原料制备车间制釉废水经1号厂房制釉废水处理站“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釉,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1号厂房总废水处理站“调节+PAC絮凝+PAM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研发中心小型窑炉废气分别收集后,由各自窑炉15m高排气筒排放;釉料卸料粉尘、制模粉尘等无组织粉尘,经车间半封闭式阻隔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原有的窑炉废气排放方式不变,即素烧窑废气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辊道窑废气分别收集后,由各自16.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通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除铁废渣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坯料回用生产,废瓷粉碎后外售,废耐火材料送耐火材料厂回收利用,废石膏膜收集后送水泥厂利用;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销废品单位综合利用,生产废水污泥送砖瓦厂综合利用;制釉废水污泥、釉料废包装袋、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华 (略) 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
改造项目变更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 (略) 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华 (略) 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济开发区B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 (略) 拟投资894.56万元,位于经开区B区湖南华 (略) 1号楼实施“宜家研发中心、溢百利宜家原料制备车间”建设项目,即变更“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内容”,在溢佰利1号厂房二楼筹建全新的研发中心;同时为适应宜家业务的发展,2号厂房正在规划筹备中(另行立项),为了保证2号厂房新车间的投产,需在溢佰利1号厂房负一楼及一楼规化建成制泥、制釉、动力车间及集中环保处理站和制釉环保处理站,规划停车位、食堂等后勤设施。1号厂房占地面积4870m2,总建筑面积8760m2。 本次环评主要变更内容为:①项目原环评针对厂内现有的一座86m素烧窑和两座110m烧成窑进行节能改造,变更后厂内现有的素烧窑和辊道窑直接搬至溢佰利一厂第二列空厂房内,不再改造;②项目原环评中引进的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不再引进;③1号厂房负一楼建设泥浆化浆、陈腐系统、规化总环保池及制釉环保池、地下停车场;④1号厂房一楼建设集中制釉,泥条精炼,溢佰利园区食堂,并引进相应配套先进设备,一楼配套发电机房、配电间、空压机房;⑤1号厂房二楼建设宜家研发中心,新建一座38m2烘房(热霸加热),用于湿坯的干燥,新建一座1m3天然气梭式窑(釉烧窑)、一座0.5m3电烧梭式窑(电烤窑)、一座2m3梭式窑(素烧窑),增加一台镂空机,配备成型、施釉、卡模、注模等相关工序的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陶瓷2600万件,产能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原料制备车间制釉废水经1号厂房制釉废水处理站“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制釉,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1号厂房总废水处理站“调节+PAC絮凝+PAM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研发中心小型窑炉废气分别收集后,由各自窑炉15m高排气筒排放;釉料卸料粉尘、制模粉尘等无组织粉尘,经车间半封闭式阻隔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原有的窑炉废气排放方式不变,即素烧窑废气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辊道窑废气分别收集后,由各自16.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通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除铁废渣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坯料回用生产,废瓷粉碎后外售,废耐火材料送耐火材料厂回收利用,废石膏膜收集后送水泥厂利用;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销废品单位综合利用,生产废水污泥送砖瓦厂综合利用;制釉废水污泥、釉料废包装袋、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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