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竞国电子有限公司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前公示的通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佛山市竞国电子有限公司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724号

关于佛山市竞国电子有限公司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前公示的通告

   (略) (略) 申 (略) (略) 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海天大道以西、三景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9536.1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7078.0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6668.83平方米,基底面积5110.53平方米,容积率1.75,建筑密度53.59%,绿地率10.18%,配套停车位34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车间、综合楼(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车间,3层,建筑面积14787.45平方米,计容面积14676.3平方米,基底面积4680.03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390.59平方米,计容面积1992.53平方米,基底面积430.5平方米;

  合计总建筑面积17178.0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6668.83平方米,总基底面积5110.53平方米。

  经审核, (略) (略) 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4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724号

关于佛山市竞国电子有限公司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批前公示的通告

   (略) (略) 申 (略) (略) 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海天大道以西、三景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9536.1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7078.0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6668.83平方米,基底面积5110.53平方米,容积率1.75,建筑密度53.59%,绿地率10.18%,配套停车位34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车间、综合楼(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车间,3层,建筑面积14787.45平方米,计容面积14676.3平方米,基底面积4680.03平方米;

  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390.59平方米,计容面积1992.53平方米,基底面积430.5平方米;

  合计总建筑面积17178.0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6668.83平方米,总基底面积5110.53平方米。

  经审核, (略) (略) FPC柔性板智能化装配项目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4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