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森增材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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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森增材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

天津玺丽 (略)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3年9月8日,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盛锦成(天津) (略) 现有闲置3号车间进行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自动堆焊机、数控等离子、平板机、油压机、二保焊机、摇匀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12万平方米增材产品、6000吨焊接材料(药芯焊丝)。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塔排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自动堆焊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等离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下方自带管道收集、二保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2#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焊接材料加工过程粉料拆包、装盒、烘干、称量(配粉)、投料、摇匀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间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钢带对接、放带成型(灌粉)、拉拔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P1、P2、P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

(3)噪声

本本项目建设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布袋收集尘、废布袋、焊渣、沉降粉尘及废拉拔粉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2023.12.22

-2023.12.2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

天津玺丽 (略)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3年9月8日,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盛锦成(天津) (略) 现有闲置3号车间进行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自动堆焊机、数控等离子、平板机、油压机、二保焊机、摇匀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12万平方米增材产品、6000吨焊接材料(药芯焊丝)。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塔排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自动堆焊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等离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下方自带管道收集、二保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2#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焊接材料加工过程粉料拆包、装盒、烘干、称量(配粉)、投料、摇匀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间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钢带对接、放带成型(灌粉)、拉拔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P1、P2、P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

(3)噪声

本本项目建设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布袋收集尘、废布袋、焊渣、沉降粉尘及废拉拔粉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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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2023.12.2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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