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森增材项目--拟审批公示
汇森增材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 |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 | 天津玺丽 (略) |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3年9月8日,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盛锦成(天津) (略) 现有闲置3号车间进行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自动堆焊机、数控等离子、平板机、油压机、二保焊机、摇匀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12万平方米增材产品、6000吨焊接材料(药芯焊丝)。 |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塔排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自动堆焊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等离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下方自带管道收集、二保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2#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焊接材料加工过程粉料拆包、装盒、烘干、称量(配粉)、投料、摇匀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间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钢带对接、放带成型(灌粉)、拉拔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P1、P2、P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 (3)噪声 本本项目建设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布袋收集尘、废布袋、焊渣、沉降粉尘及废拉拔粉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12.22 -2023.12.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 |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 |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 | 天津玺丽 (略) | 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3年9月8日, (略)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五号路3号盛锦成(天津) (略) 现有闲置3号车间进行汇森增材(天津)有限公司增材产品、焊接材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自动堆焊机、数控等离子、平板机、油压机、二保焊机、摇匀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12万平方米增材产品、6000吨焊接材料(药芯焊丝)。 |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塔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塔排水一同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自动堆焊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等离子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下方自带管道收集、二保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2#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焊接材料加工过程粉料拆包、装盒、烘干、称量(配粉)、投料、摇匀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间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钢带对接、放带成型(灌粉)、拉拔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3#净化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P1、P2、P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 (3)噪声 本本项目建设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布袋收集尘、废布袋、焊渣、沉降粉尘及废拉拔粉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12.22 -2023.12.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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