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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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 -22 16: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溪县工业园区地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期工程在原有对桥110kV变电站内扩建2#主变一台,容量为50MVA,全户外布置,本期工程不新增110kV出线。本期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新征土地,不新增人员。为提高供电可靠性,110kV侧本期采用单母分段运行方式,110kV七对线间隔移动至新建110kV间隔位置,原110kV七对线同隔拆除。新建线路亘长约0.06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本工程变电站四周和输电线路建成后线路两侧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1.5m高度处的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数据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技术成熟、可靠、安全,项目建设区域电磁环境本底现状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批复中提出的相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能有效控制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预测可知,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主变对边界围墙外噪声贡献预测值昼间为46.50~47.30dB(A),夜间为36.61~39.22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输电线路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生活污水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本次扩建不新增人员,不新增废水,依托前期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可行的。线路营运期无污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

因此,运行期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

站内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或者厂家回收处理。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等。

1、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③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

②加强变电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变电站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定期清掏。在采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后,营运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固体废物。变电站值守人员与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产生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在采取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护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对桥110kV变电站现有1座事故油池,储油量为17t。根据工程经验,拟新增的2号主变容量为50MVA,其主变压器油量一般不大于22t,环烷基变压器油密度约895kg/m3,体积约24.58m3。1#主变油重20.89t,体积约23.34m3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中“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标准要求。对桥110kV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容积不满足标准要求,本期将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18m3的事故油池,并与现有事故油池相连,建设完成后,站内事故油池的总有效容积为3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产生的含油废水及事故废油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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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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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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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 -22 16: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江西抚州金溪对桥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金溪县工业园区地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期工程在原有对桥110kV变电站内扩建2#主变一台,容量为50MVA,全户外布置,本期工程不新增110kV出线。本期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新征土地,不新增人员。为提高供电可靠性,110kV侧本期采用单母分段运行方式,110kV七对线间隔移动至新建110kV间隔位置,原110kV七对线同隔拆除。新建线路亘长约0.06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本工程变电站四周和输电线路建成后线路两侧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1.5m高度处的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数据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技术成熟、可靠、安全,项目建设区域电磁环境本底现状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批复中提出的相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能有效控制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预测可知,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主变对边界围墙外噪声贡献预测值昼间为46.50~47.30dB(A),夜间为36.61~39.22dB(A),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输电线路周边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变电站为无人值守变电站。生活污水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本次扩建不新增人员,不新增废水,依托前期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可行的。线路营运期无污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

因此,运行期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

站内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酸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或者厂家回收处理。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等。

1、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③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

②加强变电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变电站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定期清掏。在采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后,营运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固体废物。变电站值守人员与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产生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在采取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护措施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对桥110kV变电站现有1座事故油池,储油量为17t。根据工程经验,拟新增的2号主变容量为50MVA,其主变压器油量一般不大于22t,环烷基变压器油密度约895kg/m3,体积约24.58m3。1#主变油重20.89t,体积约23.34m3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中“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标准要求。对桥110kV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容积不满足标准要求,本期将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18m3的事故油池,并与现有事故油池相连,建设完成后,站内事故油池的总有效容积为3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产生的含油废水及事故废油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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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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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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