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药品研发生产及CDMO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8幢、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家路东侧G56栋一至四层东侧 |
建设单位 | 博志研新 (略) |
环评机构 | 苏州 (略)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5日博志研新 (略) 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9日博志研新 (略) 在苏州 (略) 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博志研新 (略) 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4、2023年8月24日博志研新 (略) 在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沿江花苑、口岸街道、人才公寓、东方小镇等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5、2023年11月27日博志研新 (略) 在苏州 (略) 泰州分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
建设项目概况 | 博志研新 (略) 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家路东侧G56栋一至四层东侧标准厂房6661.6平方米,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第8幢标准厂房3858平方米,利用本址原建设单位 (略) 转让的设备设施,改建口服固体制剂、口溶膜和鼻喷制剂车间;原料药和中间体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储、质检、环保等辅助设施。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一期项目形成年产治疗精神类疾病制剂2740万片及自用原料药600kg、治疗前列腺癌制剂400万片、治疗支气管炎、镇痛制剂1000万片、治疗过敏性鼻炎制剂60万支、治疗肾病制剂500万片、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制剂2500万片、治疗肺结核制剂250万片及自用原料药500kg、治疗成人十二指肠溃疡制剂4000万片及其自用原料药200kg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滨江园厂区原料药生产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等,通过集气罩/设备密闭等方式收集进入新增的1套“二级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医药城厂区固体制剂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质检室质检过程产生质检废气,危废暂存过程产生暂存废气,其中固体制剂口溶膜、鼻喷剂生产称量、配液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及片剂生产粉碎、过筛、称量、预混、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填充、包衣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过设备自身配套的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经过除尘后的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质检废气经环保通风橱收集,危废暂存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收集的废气合并进入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滨江园厂区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分类收集后排入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平台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处理,医药城厂区固体制剂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公辅设施及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较小,直接通过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滨江园厂区原料药生产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真空干燥箱、热风循环烘箱、物料输送泵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制水设备、冷却塔、风机、真空泵、水泵等公辅设备,噪声值约在70~90dB(A)之间;医药城厂区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制粒机、乳化机、混合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风机、真空泵等公辅设备,噪声值约在60~85dB(A)之间。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高噪设备采用相应的隔音、减振措施,同时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滨江园厂区生产工艺废液(废反应母液、废脱色过滤介质、废有机溶剂)、设备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接触有毒物质的废过滤器、废劳保用品及医药城厂区过筛废渣、不合格品、质检废物、质检废液、除尘灰、废活性炭、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接触有毒物质的废过滤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纯水制备废弃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理企业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种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药品研发生产及CDMO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8幢、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家路东侧G56栋一至四层东侧 |
建设单位 | 博志研新 (略) |
环评机构 | 苏州 (略)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5日博志研新 (略) 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9日博志研新 (略) 在苏州 (略) 泰州分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博志研新 (略) 在“泰州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 4、2023年8月24日博志研新 (略) 在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沿江花苑、口岸街道、人才公寓、东方小镇等处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5、2023年11月27日博志研新 (略) 在苏州 (略) 泰州分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
建设项目概况 | 博志研新 (略) 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家路东侧G56栋一至四层东侧标准厂房6661.6平方米,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第8幢标准厂房3858平方米,利用本址原建设单位 (略) 转让的设备设施,改建口服固体制剂、口溶膜和鼻喷制剂车间;原料药和中间体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仓储、质检、环保等辅助设施。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一期项目形成年产治疗精神类疾病制剂2740万片及自用原料药600kg、治疗前列腺癌制剂400万片、治疗支气管炎、镇痛制剂1000万片、治疗过敏性鼻炎制剂60万支、治疗肾病制剂500万片、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制剂2500万片、治疗肺结核制剂250万片及自用原料药500kg、治疗成人十二指肠溃疡制剂4000万片及其自用原料药200kg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滨江园厂区原料药生产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等,通过集气罩/设备密闭等方式收集进入新增的1套“二级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医药城厂区固体制剂生产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质检室质检过程产生质检废气,危废暂存过程产生暂存废气,其中固体制剂口溶膜、鼻喷剂生产称量、配液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及片剂生产粉碎、过筛、称量、预混、制粒、干燥、整粒、总混、压片、填充、包衣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过设备自身配套的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经过除尘后的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质检废气经环保通风橱收集,危废暂存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收集的废气合并进入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滨江园厂区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分类收集后排入原料药公共服务平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平台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处理,医药城厂区固体制剂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公辅设施及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较小,直接通过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经赵泰支港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滨江园厂区原料药生产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真空干燥箱、热风循环烘箱、物料输送泵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制水设备、冷却塔、风机、真空泵、水泵等公辅设备,噪声值约在70~90dB(A)之间;医药城厂区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制粒机、乳化机、混合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风机、真空泵等公辅设备,噪声值约在60~85dB(A)之间。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高噪设备采用相应的隔音、减振措施,同时采取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滨江园厂区生产工艺废液(废反应母液、废脱色过滤介质、废有机溶剂)、设备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废润滑油、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接触有毒物质的废过滤器、废劳保用品及医药城厂区过筛废渣、不合格品、质检废物、质检废液、除尘灰、废活性炭、附着有毒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接触有毒物质的废过滤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纯水制备废弃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理企业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各种固体废物环境“零排放”。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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