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公示
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乐 (略) 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江西乐 (略) 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区中的赤湖工业园江西乐 (略) 厂区内(E116°7′40.99″、N29°38′22.51″) |
建设单位 | 江西乐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励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建设依托单位1#生产车间2楼、3楼及厂区内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密胺树脂生产线,生产三种不同形态的密胺树脂。扩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密胺树脂6000t/a,包含:密胺树脂颗粒5200t/a、密胺树脂块250t/a、密胺树脂粉550t/a,全部供给现有项目生产使用。 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2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扩建项目无需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项目生产部调派10名员工,工作制度为300天/年,每天三班,8小时/班,年生产72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各污染物短期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预测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与例行监测值或现状监测值和评价范围内拟建、在建污染源叠加后,各污染物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做到厂界达标。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生产车间边界50m范围、*醛罐区边界50m范围、污水处理站边界5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为3981t/a,约13.27m3/d,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处理后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与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废树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餐盘生产使用;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调查区内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且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散式居民饮用水及其他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特殊保护区分布,故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建设单位应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土壤 本项目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及环保设施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修整;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投料、反应废气,捏合废气,树脂粉冷却废气,破碎废气,树脂粉烘干废气,真空釜废气、树脂块冷却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9)排气筒排放。 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醛、*醇、TVOC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醛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 采取以下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应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及时修、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储罐均按国家标准设计和验收,储罐装有液位传感器,与DCS系统连接,并设有罐体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各储罐内物料只装60%,自动调节罐内压力,调节罐内的饱和蒸汽压,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挥发,各储罐采用呼吸阀,按各物质分类后集中排放,本项目储罐加喷淋装置降低罐内温度,以减少各贮罐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池体材质为砖混结构,为半填埋式池体,上面有池盖,设检查孔一个,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确保厂界无组织TVO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车间内无组织TVO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内TVO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醛、*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规定的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要求;硫化氢和氨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锅炉废水(包含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规模30m3/d)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能力15t/d)预处理后,和作为清净下水的锅炉废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接排放限值和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捏合机、烘干机、烘干箱、破碎机、燃气锅炉、空调冷却系统及循环泵、冷却塔及循环泵、喷淋塔、风机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废树脂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20m2)和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罐区四周专设防渗排水沟(围堰)至事故储水池,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储罐区周围应设置围堰,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后,通过事故应急泵泵入备用储罐,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容积650m3),新建初期雨水池(容积70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废水事故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废水事故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他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乐 (略) 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江西乐 (略) 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区中的赤湖工业园江西乐 (略) 厂区内(E116°7′40.99″、N29°38′22.51″) |
建设单位 | 江西乐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励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建设依托单位1#生产车间2楼、3楼及厂区内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密胺树脂生产线,生产三种不同形态的密胺树脂。扩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密胺树脂6000t/a,包含:密胺树脂颗粒5200t/a、密胺树脂块250t/a、密胺树脂粉550t/a,全部供给现有项目生产使用。 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2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扩建项目无需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项目生产部调派10名员工,工作制度为300天/年,每天三班,8小时/班,年生产72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各污染物短期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预测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与例行监测值或现状监测值和评价范围内拟建、在建污染源叠加后,各污染物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做到厂界达标。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生产车间边界50m范围、*醛罐区边界50m范围、污水处理站边界5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区域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初期雨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为3981t/a,约13.27m3/d,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处理后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与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废树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餐盘生产使用;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 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调查区内地下水不作为生活饮用水,且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散式居民饮用水及其他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特殊保护区分布,故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建设单位应做好厂区内各处的防腐防渗及地面硬化等处理,防止厂区物料、污水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六)土壤 本项目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及环保设施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修整;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投料、反应废气,捏合废气,树脂粉冷却废气,破碎废气,树脂粉烘干废气,真空釜废气、树脂块冷却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烘干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9)排气筒排放。 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醛、*醇、TVOC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醛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 采取以下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应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及时修、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和事故性排放;储罐均按国家标准设计和验收,储罐装有液位传感器,与DCS系统连接,并设有罐体高低液位报警系统,各储罐内物料只装60%,自动调节罐内压力,调节罐内的饱和蒸汽压,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挥发,各储罐采用呼吸阀,按各物质分类后集中排放,本项目储罐加喷淋装置降低罐内温度,以减少各贮罐的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池体材质为砖混结构,为半填埋式池体,上面有池盖,设检查孔一个,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确保厂界无组织TVO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车间内无组织TVO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内TVO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醛、*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规定的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要求;硫化氢和氨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锅炉废水(包含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规模30m3/d)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能力15t/d)预处理后,和作为清净下水的锅炉废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接排放限值和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尾水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捏合机、烘干机、烘干箱、破碎机、燃气锅炉、空调冷却系统及循环泵、冷却塔及循环泵、喷淋塔、风机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釜底残渣、过滤渣、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气喷淋塔底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废树脂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20m2)和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为防止原料泄漏及燃烧,在罐区四周专设防渗排水沟(围堰)至事故储水池,在排水沟旁还应建防火墙。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收集至事故收集池。储罐区周围应设置围堰,一旦物料发生泄漏,及时将物料经围堰收集后,通过事故应急泵泵入备用储罐,避免有毒有害化学品外排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容积650m3),新建初期雨水池(容积700m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锁紧停车系统,停止生产,在进行应急救援之前,必须先关闭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打开连接废水事故池管道的阀门,同时启用事故应急排污泵,将废水收集至废水事故池,确保消防废水、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时不能作其他用。加强化学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修订企业环境应急监测计划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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