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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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秦皇南路5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金属板处理线升级改造、扩产项目

(略)

高新区

(略)

陕西 (略)

(略) (略) 高新区永昌路8号,本次 (略) 现有2#厂房对原铝板酸洗生产线增加表面阳极氧化工段,提升改造为铝板阳极氧化生产线;以及新建1条铜板棕化生产线、1条铝板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铝板阳极氧化小试实验线和1条铝板研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能为铝板阳极氧化264万m2,铜板棕化24万m2,铝板研磨加工55万m2,阳极氧化实验1万m2。本项目总投资10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7.70%;

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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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秦皇南路5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金属板处理线升级改造、扩产项目

(略)

高新区

(略)

陕西 (略)

(略) (略) 高新区永昌路8号,本次 (略) 现有2#厂房对原铝板酸洗生产线增加表面阳极氧化工段,提升改造为铝板阳极氧化生产线;以及新建1条铜板棕化生产线、1条铝板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铝板阳极氧化小试实验线和1条铝板研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能为铝板阳极氧化264万m2,铜板棕化24万m2,铝板研磨加工55万m2,阳极氧化实验1万m2。本项目总投资10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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