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对周口路盈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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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对周口路盈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 (略) 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路东西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 设

单 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 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西华县黄桥乡前石羊南石路北侧66号

(略)

河南 (略)

项 (略) 西华县黄桥乡前石羊南石路北侧66号。占地面积16893.42平方米,租赁现有场地进行生产经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1)废气:车辆运输扬尘:厂区地面全面硬化,保持厂区道路完好和清洁并做好洒水降尘;运输 车辆封闭遮盖,厂区设置洗车区并 配备全方位车辆冲洗装置,对出厂车辆进行清洗;骨料装卸粉尘:骨料库房全封闭并设置喷雾装置,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骨料投料粉尘:在骨料斗投料口上方设置三面密闭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筒仓粉尘经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2);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搅拌楼全封闭,搅拌机投料及搅拌粉尘由密闭管道集气系统收集后,共同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进一步处理后由1根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搅拌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旧除尘布袋、除尘器收尘、三级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废旧布袋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存放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三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骨料传送装置、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

附件:01 (略) 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 (略) 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长平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路东西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 点

建 设

单 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 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西华县黄桥乡前石羊南石路北侧66号

(略)

河南 (略)

项 (略) 西华县黄桥乡前石羊南石路北侧66号。占地面积16893.42平方米,租赁现有场地进行生产经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

(1)废气:车辆运输扬尘:厂区地面全面硬化,保持厂区道路完好和清洁并做好洒水降尘;运输 车辆封闭遮盖,厂区设置洗车区并 配备全方位车辆冲洗装置,对出厂车辆进行清洗;骨料装卸粉尘:骨料库房全封闭并设置喷雾装置,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骨料投料粉尘:在骨料斗投料口上方设置三面密闭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粉尘:筒仓粉尘经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编号DA002);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搅拌楼全封闭,搅拌机投料及搅拌粉尘由密闭管道集气系统收集后,共同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进一步处理后由1根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搅拌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不外排;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旧除尘布袋、除尘器收尘、三级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废旧布袋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存放间,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三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骨料传送装置、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

附件:01 (略) 年产20万吨水稳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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