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99批次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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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99批次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报告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2类300批次样品,其中299批次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饼干5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1批次、调味品29批次、豆制品15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蜂产品3批次、糕点42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66批次、肉制品20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7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略) 宝塔区贺金龙 (略) 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068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 (略) 。

三、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 (略) 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2023年12月21日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22类300批次样品,其中299批次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饼干5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1批次、调味品29批次、豆制品15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蜂产品3批次、糕点42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66批次、肉制品20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7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略) 宝塔区贺金龙 (略) 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068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 (略) 。

三、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 (略) 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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