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城北汽运宿舍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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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城北汽运宿舍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略) 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梅江区城北汽运宿舍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梅江区城北镇车站社区
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7229.8㎡ 合同价格 293.1564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中誉 (略)
施工单位 (略)
监理单位 (略) 渝鑫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邓科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殷建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叶剑文 总监理工程师 岗巧针
合同工期 2023.12.23 ~ 2024.12.23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Z2023-48;安全监督注册号:Z2023-48;该项目对汽运宿舍8栋居民楼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户数105户,改造面积7229.8㎡,工程包括墙面粉刷,更换门窗,铁艺门刷漆翻新,防护网刷漆翻新,屋顶原有铁皮瓦更换为钢结构树脂瓦,公共楼梯间墙面及扶手栏板粉刷翻新等。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梅江区城北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梅江区城北汽运宿舍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梅江区城北镇车站社区
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7229.8㎡ 合同价格 293.1564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中誉 (略)
施工单位 (略)
监理单位 (略) 渝鑫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邓科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殷建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叶剑文 总监理工程师 岗巧针
合同工期 2023.12.23 ~ 2024.12.23
状态 正常
备注 质量监督注册号:Z2023-48;安全监督注册号:Z2023-48;该项目对汽运宿舍8栋居民楼主体进行提升改造,总改造户数105户,改造面积7229.8㎡,工程包括墙面粉刷,更换门窗,铁艺门刷漆翻新,防护网刷漆翻新,屋顶原有铁皮瓦更换为钢结构树脂瓦,公共楼梯间墙面及扶手栏板粉刷翻新等。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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