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验收公示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填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4日—2024年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填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皮山农场老城区清洁取暖项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4日—2024年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