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吉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
宿松县吉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宿松县吉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松县 (略)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宿松县千岭乡木梓村同心组
建设单位:宿松县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3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宿松县吉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松县 (略)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宿松县千岭乡木梓村同心组
建设单位:宿松县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3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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