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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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任务:在柴坪、达仁、木王镇建设高标准农田2.2万亩。

(三)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实施计划和批复实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205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337.5万元,自筹资金250.5 (略) 土地工程建设集团代为筹措完成。资金使用采取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衔接资金管理规定。该项目累计完成工程量100%,中省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全部支出。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

三、项目效益情况

在项目建设中,聚焦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目标,坚持与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农村就业相结合,全力推进农田建设,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通过项目区覆盖、地力培肥、技术培训、劳务等方式带动农户510户1785人以上,其中脱贫户195户683人监测户8户27人,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有效的增强了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当地农业基础水平,群众得到实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五、公示公开情况

按照扶贫资金公示公开相关规定,已将绩效自评报告公示不少于10天。

附:1. 绩效目标申报表

2. 绩效目标审核表

3. 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4. 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doc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任务:在柴坪、达仁、木王镇建设高标准农田2.2万亩。

(三)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实施计划和批复实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205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 337.5万元,自筹资金250.5 (略) 土地工程建设集团代为筹措完成。资金使用采取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衔接资金管理规定。该项目累计完成工程量100%,中省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全部支出。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

三、项目效益情况

在项目建设中,聚焦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目标,坚持与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农村就业相结合,全力推进农田建设,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建成高标准农田2.2万亩,通过项目区覆盖、地力培肥、技术培训、劳务等方式带动农户510户1785人以上,其中脱贫户195户683人监测户8户27人,群众满意度达到96%以上。

四、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有效的增强了项目区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当地农业基础水平,群众得到实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五、公示公开情况

按照扶贫资金公示公开相关规定,已将绩效自评报告公示不少于10天。

附:1. 绩效目标申报表

2. 绩效目标审核表

3. 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4. 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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