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局关于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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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局关于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略) 正 (略) :

你公司报来《关 (略) 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已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取水 (略) 龟石水库至望高段东干渠水源保护工程管道秀园山段,其坐标为东经111°23′23″,北纬24°35′59″。准许年取水量为2127万m3,取水水源为龟石水库属地表水,用于生产和生活,通过自流方式取水,日最大取水量7万m3,最大取水流量为1m3/s,取水保证率为95%。

二、水厂生产用水指标:1.03m3/m3,居民生活用水指标157L/人·d。退水主要为各用水户的生活和生产废水,年退水量为680.6万m3/a,经过管道收集到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请你公司在取水工程或设施与退水工程或设施运行期间,妥善处理受取水工程或设施和退水工程或设施影响的其他用水户之间的关系,落实有关协议,避免产生水事纠纷。同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特殊情况下对取水、排水的控制调度,并落实好水源保护以及生态流量下放工作,避免因取水对当地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四、取水工程及相关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当及时向我局报送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如需申请延续取水,请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本项目建设时,请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21〕20号)文件要求,年取水许可水量50万m3以上的地表水取水口须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由取水单位自行建设并接入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安装及接入要求参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管道型取水在线计量监测站建设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水资源〔2021〕9号)执行。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检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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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正 (略) :

你公司报来《关 (略) 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已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取水 (略) 龟石水库至望高段东干渠水源保护工程管道秀园山段,其坐标为东经111°23′23″,北纬24°35′59″。准许年取水量为2127万m3,取水水源为龟石水库属地表水,用于生产和生活,通过自流方式取水,日最大取水量7万m3,最大取水流量为1m3/s,取水保证率为95%。

二、水厂生产用水指标:1.03m3/m3,居民生活用水指标157L/人·d。退水主要为各用水户的生活和生产废水,年退水量为680.6万m3/a,经过管道收集到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请你公司在取水工程或设施与退水工程或设施运行期间,妥善处理受取水工程或设施和退水工程或设施影响的其他用水户之间的关系,落实有关协议,避免产生水事纠纷。同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特殊情况下对取水、排水的控制调度,并落实好水源保护以及生态流量下放工作,避免因取水对当地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四、取水工程及相关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当及时向我局报送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如需申请延续取水,请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本项目建设时,请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21〕20号)文件要求,年取水许可水量50万m3以上的地表水取水口须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由取水单位自行建设并接入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安装及接入要求参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管道型取水在线计量监测站建设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水资源〔2021〕9号)执行。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检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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