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对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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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对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对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河北 (略) 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河北 (略) 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12月22日-12月29日?

联系电话:0317-*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2日

?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

河北 (略)

沧州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

(略) 众联 (略)

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149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位于河北 (略) 现有厂区西侧的新厂区,占地*.3m2;主要建设原油储罐及沥青储罐,建设总库容为*m3,共计7个沥青罐组和1个原油罐区,主要包括24台30000m3拱顶罐、2台10000m3拱顶罐、4台*m3浮顶罐,配套建设5个泵棚、30个汽车装车鹤管、1套油气处理设施、1座导热油站以及供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项目扩建完成后年周转沥青500万t,年周转原油600万t。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大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1、沥青、污油储罐和装车废气采用“碱洗+水洗+干燥”工艺预处理,预处理废气配风后送导热油炉燃烧室燃烧,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炼制工业浓度限值及去除效率要求,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导热油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限值;1号污水提升泵站废气使用管道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外排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浓度限值;2号污水提升泵站废气使用管道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外排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浓度限值;原油储罐通过采用“液态镶嵌式密封+边缘刮板”,边缘刮板空隙处增加全尺寸填料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通过要求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管控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2、项目储罐切水、水洗喷淋塔废水、碱洗喷淋塔废水和吹扫蒸罐冷凝废水经污水提升泵站隔油提升,通过管道送鑫海化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送送鑫海化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指标要求。3、废干燥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污油暂存污油罐,通过管道返回鑫海化工重交沥青装置作为原料使用;罐底油泥、含油拖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在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罩等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2

河北 (略) 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

河北 (略)

河北 (略) 现有厂区内

河北 (略)

重油罐组一改造;重油罐组二改造;石脑油中间原料罐区改造;汽柴油中间原料罐区改造;成品柴油罐区改造;成品汽柴油罐区改造;芳烃罐区改造;汽油组分罐区改造(含调和设施);航煤罐区改造;新增 6台10000立方米直馏蜡油罐,2台10000立方米重交沥青罐;全厂VOCs 治理改造;相应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罐区自动控制系统完善升级。

项目罐区废气采用“密闭自循环工艺”对储罐排气进行收集处理,增设压缩机,将油气压缩后送至现有燃料气回收管网作为燃料回收利用;无组织废气定期循环检查,加强管理,及时维护,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石油炼制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苯并[a]芘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储罐检修、地面冲洗等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沧州渤海新区 (略) ,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及沧州渤海新区 (略) 进水水质指标要求。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项目清罐油泥、含油拖布、废油桶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在污油罐暂存后经管线返回鑫海化工重交沥青装置作为原料使用。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对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拟对河北 (略) 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河北 (略) 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12月22日-12月29日?

联系电话:0317-*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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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 (略) 行政审批局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

河北 (略)

沧州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

(略) 众联 (略)

项目位于沧州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1149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位于河北 (略) 现有厂区西侧的新厂区,占地*.3m2;主要建设原油储罐及沥青储罐,建设总库容为*m3,共计7个沥青罐组和1个原油罐区,主要包括24台30000m3拱顶罐、2台10000m3拱顶罐、4台*m3浮顶罐,配套建设5个泵棚、30个汽车装车鹤管、1套油气处理设施、1座导热油站以及供电、给排水等公辅工程。项目扩建完成后年周转沥青500万t,年周转原油600万t。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大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1、沥青、污油储罐和装车废气采用“碱洗+水洗+干燥”工艺预处理,预处理废气配风后送导热油炉燃烧室燃烧,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炼制工业浓度限值及去除效率要求,苯并[a]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导热油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限值;1号污水提升泵站废气使用管道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外排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浓度限值;2号污水提升泵站废气使用管道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烷总烃外排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浓度限值;原油储罐通过采用“液态镶嵌式密封+边缘刮板”,边缘刮板空隙处增加全尺寸填料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通过要求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减少装置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管控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2、项目储罐切水、水洗喷淋塔废水、碱洗喷淋塔废水和吹扫蒸罐冷凝废水经污水提升泵站隔油提升,通过管道送鑫海化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送送鑫海化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指标要求。3、废干燥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污油暂存污油罐,通过管道返回鑫海化工重交沥青装置作为原料使用;罐底油泥、含油拖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在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罩等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2

河北 (略) 罐区环保技术升级及功能调整项目

河北 (略)

河北 (略) 现有厂区内

河北 (略)

重油罐组一改造;重油罐组二改造;石脑油中间原料罐区改造;汽柴油中间原料罐区改造;成品柴油罐区改造;成品汽柴油罐区改造;芳烃罐区改造;汽油组分罐区改造(含调和设施);航煤罐区改造;新增 6台10000立方米直馏蜡油罐,2台10000立方米重交沥青罐;全厂VOCs 治理改造;相应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罐区自动控制系统完善升级。

项目罐区废气采用“密闭自循环工艺”对储罐排气进行收集处理,增设压缩机,将油气压缩后送至现有燃料气回收管网作为燃料回收利用;无组织废气定期循环检查,加强管理,及时维护,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石油炼制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苯并[a]芘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储罐检修、地面冲洗等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沧州渤海新区 (略) ,排放必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二级标准及沧州渤海新区 (略) 进水水质指标要求。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项目清罐油泥、含油拖布、废油桶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在污油罐暂存后经管线返回鑫海化工重交沥青装置作为原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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