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扩建动物房、功能实验室增项项目-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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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扩建动物房、功能实验室增项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1号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项 (略) 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1号2#车间,建设内容为:①利用已建成的1个普通环境动物房、2个屏障环境正压动物房和2个屏障环境负压动物房新增动物实验内容,其中负压屏障环境动物房生物防护级别为生物安全二级(A/BSL-2),以下简称“P2动物房”;②利用现有功能实验室新增实验室检测内容,所有实验室均为生物安全一级(A/BSL-1),以下简称“P1实验室”。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实验 (略)
联系人:李晓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详情》》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详情》》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详情》》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1号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项 (略) 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1号2#车间,建设内容为:①利用已建成的1个普通环境动物房、2个屏障环境正压动物房和2个屏障环境负压动物房新增动物实验内容,其中负压屏障环境动物房生物防护级别为生物安全二级(A/BSL-2),以下简称“P2动物房”;②利用现有功能实验室新增实验室检测内容,所有实验室均为生物安全一级(A/BSL-1),以下简称“P1实验室”。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实验 (略)
联系人: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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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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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详情》》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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