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丽园二期违法建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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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丽园二期违法建设的公示

水岸丽园二期小区相关利害人:

水岸丽园二期小区总平面规划图于2019年审批,该项目分为A、B、C三个区,目前已建设完毕。市行政审批局在验收过程中反馈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违法建设情况:一、1至10号楼因改变户型(建筑主体长度和进深符合原规划,户型凹凸面局部加长加宽)加建面积,计容总面积超出原规划许可证面积9312平米;二、7号与8号住宅楼移位,楼宇间距由原审批24米变为23.35 米。以上违法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现建设单位申请补办加建部分报建手续。经技术审查,基本情况如下:一、该项目违法加建后容积率未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 二、1至10号楼户型调整、以及7号与8号住宅楼移位,日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拟同意补办该项目违法加建部分报建手续。现将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补办规划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人: 王 工 电 话:0917-*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水岸丽园二期小区相关利害人:

水岸丽园二期小区总平面规划图于2019年审批,该项目分为A、B、C三个区,目前已建设完毕。市行政审批局在验收过程中反馈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违法建设情况:一、1至10号楼因改变户型(建筑主体长度和进深符合原规划,户型凹凸面局部加长加宽)加建面积,计容总面积超出原规划许可证面积9312平米;二、7号与8号住宅楼移位,楼宇间距由原审批24米变为23.35 米。以上违法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现建设单位申请补办加建部分报建手续。经技术审查,基本情况如下:一、该项目违法加建后容积率未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 二、1至10号楼户型调整、以及7号与8号住宅楼移位,日照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拟同意补办该项目违法加建部分报建手续。现将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补办规划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人: 王 工 电 话:0917-*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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