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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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昶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路西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3]30号

关于《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河南昶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位 (略) 内,占地面积4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高纯石墨、等静压石墨生产线、办公楼及给排水、供电工程和环保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石墨化炉、吸料天车、筛分机等,项目总投资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111t/a,SO2 4.514t/a,NOx 6.38t/a,氟化物(以F计)1.76t/a。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并按照绩效分级A级要求建设,满足A 级指标要求。

2.运营期石墨化废气经封闭移动式炉罩+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收集并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呼吸废气由仓顶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本项目废气需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略)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排放限值、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炭素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

3.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更换冷却水定期回用于半干法脱硫;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5.填充料处理工序除尘灰、石墨化废气治理除尘灰、沉淀池沉渣、不合格石墨制品、不合格填充料收集后分类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消石灰包装袋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3年12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有不同意见者可与环评与排放管理股联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中段路西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平鲁环监表[2023]30号

关于《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河南昶 (略) :

你单位申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昶 (略) 年产1.6万吨高纯石墨化项目位 (略) 内,占地面积4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高纯石墨、等静压石墨生产线、办公楼及给排水、供电工程和环保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石墨化炉、吸料天车、筛分机等,项目总投资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5.111t/a,SO2 4.514t/a,NOx 6.38t/a,氟化物(以F计)1.76t/a。

二、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 (略) 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并按照绩效分级A级要求建设,满足A 级指标要求。

2.运营期石墨化废气经封闭移动式炉罩+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收集并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处理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呼吸废气由仓顶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本项目废气需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略)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排放限值、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炭素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求。

3.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更换冷却水定期回用于半干法脱硫;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限值要求。

5.填充料处理工序除尘灰、石墨化废气治理除尘灰、沉淀池沉渣、不合格石墨制品、不合格填充料收集后分类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消石灰包装袋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

6.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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