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对新安县安源矿产品有限公司石峡沟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对新安县安源矿产品有限公司石峡沟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对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源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略) | 新安 (略) | (略) 科悦环 (略) | 项目名称: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 建设地点:新安县石井乡和渑池县南村乡交界处,项目大部分矿区范围(0.7266km2)以及地面工程(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农灌工程等)均位于三门峡渑池县;小部分矿区范围(0.067km2) (略) 新安县,新安县境内无地面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382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84万元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划分为一个采区,采用平硐-盲竖井开拓 项目规模:10万吨/年 采矿许可证:2022年5月,石峡沟铁 (略) 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7936平方公里。 | 一、生态环境。本项目矿区与河南洛阳黛眉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区生态红线毗邻,矿区向北距离红线边界8~118m,矿区向东距离红线边界12m,矿区不触碰生态红线。 二、1、工程采用地采方式,对地表扰动轻微,工业场地占地面积较小,基本不改变土地利用结构;闭矿后对硐口进行封闭、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覆土进行生态恢复;蓄水池等设施保留供当地农灌利用。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体系的生态完整性和稳定性没有重大影响。 2、 PD1工业场地距离最近的黛眉山国家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相距765m,且其间有山体相隔,不会对河南洛阳黛眉山国家地质公园Ⅲ-1黛眉山三级保护区景观造成影响。 3、 项目PD1工业场地西南距河 (略) 级地质公园边界230m,其间有山体相隔,岩移错动 (略) 级地质公园无重合,运营期采矿 (略) 级地质公园几无影响。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1、工程采取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隔音降噪、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2、PD1工业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目标。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生活污水:生活用水量为6.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36m3/d,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10m3/d)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 矿井水:矿井水涌水量为1086m3/d,经井下水仓沉淀后部分(63.04m3/d)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及井下防尘等生产用水,部分(9.7m3/d)用于场地、道路抑尘洒水,其余1013.26m3/d处理后农灌期利用农灌蓄水池和管道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非农灌期经管道排入金灯河,再经金灯河向东北5.3km汇入黄河(小浪底水库),水质满足《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四、环境空气影响。建设期 项目施工期扬尘防治应严格落实“两个标准”、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设置洒水车降尘,对依托的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施工场地及作业带设施围挡,土方、建筑材料、裸地及渣土运输车辆苫布覆盖、喷淋保湿等。 运营期: 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湿式爆破,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矿石周转场全硬化、全封闭,内部设喷雾抑尘,设视频监控系统;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相关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小型1.5 mg/m3要求,从屋顶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段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掘进废石出井后,部分用于场地及场内道路填垫,其余部分外售河南 (略) 综合利用。 运营期前1年,井下未形成采空区期间,废石出井外售综合利用。形成采空区之后,即后15.7年期间,产生废石大部分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区,剩余部分外售河南 (略) 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PD1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污泥送至附近农田做农肥。矿井水处理设施污泥经高压隔膜压滤机脱水后,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理运至南村乡垃圾中转站处置。矿山机修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3t/a,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对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源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略) | 新安 (略) | (略) 科悦环 (略) | 项目名称:新安 (略) 石峡沟铁矿 建设地点:新安县石井乡和渑池县南村乡交界处,项目大部分矿区范围(0.7266km2)以及地面工程(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农灌工程等)均位于三门峡渑池县;小部分矿区范围(0.067km2) (略) 新安县,新安县境内无地面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382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84万元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划分为一个采区,采用平硐-盲竖井开拓 项目规模:10万吨/年 采矿许可证:2022年5月,石峡沟铁 (略) 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7936平方公里。 | 一、生态环境。本项目矿区与河南洛阳黛眉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区生态红线毗邻,矿区向北距离红线边界8~118m,矿区向东距离红线边界12m,矿区不触碰生态红线。 二、1、工程采用地采方式,对地表扰动轻微,工业场地占地面积较小,基本不改变土地利用结构;闭矿后对硐口进行封闭、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覆土进行生态恢复;蓄水池等设施保留供当地农灌利用。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体系的生态完整性和稳定性没有重大影响。 2、 PD1工业场地距离最近的黛眉山国家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相距765m,且其间有山体相隔,不会对河南洛阳黛眉山国家地质公园Ⅲ-1黛眉山三级保护区景观造成影响。 3、 项目PD1工业场地西南距河 (略) 级地质公园边界230m,其间有山体相隔,岩移错动 (略) 级地质公园无重合,运营期采矿 (略) 级地质公园几无影响。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1、工程采取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隔音降噪、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2、PD1工业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目标。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生活污水:生活用水量为6.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36m3/d,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10m3/d)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 矿井水:矿井水涌水量为1086m3/d,经井下水仓沉淀后部分(63.04m3/d)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及井下防尘等生产用水,部分(9.7m3/d)用于场地、道路抑尘洒水,其余1013.26m3/d处理后农灌期利用农灌蓄水池和管道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非农灌期经管道排入金灯河,再经金灯河向东北5.3km汇入黄河(小浪底水库),水质满足《 (略) 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四、环境空气影响。建设期 项目施工期扬尘防治应严格落实“两个标准”、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设置洒水车降尘,对依托的施工便道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施工场地及作业带设施围挡,土方、建筑材料、裸地及渣土运输车辆苫布覆盖、喷淋保湿等。 运营期: 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湿式爆破,在产尘点及通道加强洒水;矿石周转场全硬化、全封闭,内部设喷雾抑尘,设视频监控系统;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相关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小型1.5 mg/m3要求,从屋顶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段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掘进废石出井后,部分用于场地及场内道路填垫,其余部分外售河南 (略) 综合利用。 运营期前1年,井下未形成采空区期间,废石出井外售综合利用。形成采空区之后,即后15.7年期间,产生废石大部分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区,剩余部分外售河南 (略) 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PD1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污泥送至附近农田做农肥。矿井水处理设施污泥经高压隔膜压滤机脱水后,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理运至南村乡垃圾中转站处置。矿山机修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3t/a,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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