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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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19年以来,绥化至大庆、哈尔滨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未实施农用地征收、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占用黑土耕地 18144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10923 亩。 (略) 作为该项目土地征用的主要实施方,明知手续不全仍知法违法,甚至鼓励相关职能部门“卸下怕追责的思想包袱”“从工作大局出发宽松执法”。截至督察时,路基、桥梁工程已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分别完成70%和80%,施工过程中没有落实“耕作层土壤剥离”要求,大量珍贵黑土资源被浪费和破坏。

二、整改目标:完成手续办理,消除违法状态。全面核查核准表土剥离情况,做到应剥尽剥,剥离表土得到合理利用。

三、整改措施:

(一)绥大、哈肇高速公路违法占地问题

1.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下达停工通知,要求全线停工,停止违法行为。

2.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线落实全天候管控举措,在违法状态消除前,坚决不得动工建设。

3.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立案调查,厘清地方有关单位和部门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绥大、哈肇高速公路未按要求剥离表土问题

1.立行立改,全面核查核准表土剥离、管控、利用情况。

2.2022年8月底前,封存绥大、哈肇高速已剥离未利用的土方,制定用于土地复垦和改良治理的具体方案,确保未利用土方得到合理利用。

3.对未按要求剥离表土问题进行调查,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哈肇高速、绥大高速 (略) 肇州、肇源、红岗土地,违法用地部分已经处罚到位,(绥大高速(大庆段)罚款331.492万元,哈肇高速(大庆段)罚款4594.426万元。)

2.针对两条高速公路占用耕地,哈肇高速和绥大高速大庆段于2020年已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分别补充耕地面积17.85公顷和317.78公顷,已在国家占补平衡监测监管系统挂钩,缴纳双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费用123.35万元和6876.77万元。

3.已对绥大、哈肇高速公路的表土剥离、管控、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核准,经核查哈肇高速公路剥离的表土,已于2021年7月前全部就近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工程,无剩余表土。绥大高速已剥离未利用的土方,已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了封存。2022年12月底前,已按照表土剥离利用方案,将绥大高速剩余土方充分用于该项目的路基边护坡和绿化工程。

4.哈肇高速公路和绥大高速公路的用地预审批复、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和农转用审批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

八、受理地址: (略) 龙凤区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1404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委 ?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19年以来,绥化至大庆、哈尔滨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未实施农用地征收、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占用黑土耕地 18144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 10923 亩。 (略) 作为该项目土地征用的主要实施方,明知手续不全仍知法违法,甚至鼓励相关职能部门“卸下怕追责的思想包袱”“从工作大局出发宽松执法”。截至督察时,路基、桥梁工程已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分别完成70%和80%,施工过程中没有落实“耕作层土壤剥离”要求,大量珍贵黑土资源被浪费和破坏。

二、整改目标:完成手续办理,消除违法状态。全面核查核准表土剥离情况,做到应剥尽剥,剥离表土得到合理利用。

三、整改措施:

(一)绥大、哈肇高速公路违法占地问题

1.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下达停工通知,要求全线停工,停止违法行为。

2.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线落实全天候管控举措,在违法状态消除前,坚决不得动工建设。

3. (略) 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立案调查,厘清地方有关单位和部门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绥大、哈肇高速公路未按要求剥离表土问题

1.立行立改,全面核查核准表土剥离、管控、利用情况。

2.2022年8月底前,封存绥大、哈肇高速已剥离未利用的土方,制定用于土地复垦和改良治理的具体方案,确保未利用土方得到合理利用。

3.对未按要求剥离表土问题进行调查,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哈肇高速、绥大高速 (略) 肇州、肇源、红岗土地,违法用地部分已经处罚到位,(绥大高速(大庆段)罚款331.492万元,哈肇高速(大庆段)罚款4594.426万元。)

2.针对两条高速公路占用耕地,哈肇高速和绥大高速大庆段于2020年已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分别补充耕地面积17.85公顷和317.78公顷,已在国家占补平衡监测监管系统挂钩,缴纳双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费用123.35万元和6876.77万元。

3.已对绥大、哈肇高速公路的表土剥离、管控、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核准,经核查哈肇高速公路剥离的表土,已于2021年7月前全部就近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工程,无剩余表土。绥大高速已剥离未利用的土方,已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了封存。2022年12月底前,已按照表土剥离利用方案,将绥大高速剩余土方充分用于该项目的路基边护坡和绿化工程。

4.哈肇高速公路和绥大高速公路的用地预审批复、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和农转用审批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

八、受理地址: (略) 龙凤区龙兴路1号建设大厦1404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略) 委 ?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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