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横沥镇隔坑村沿江工业区金龙西一路23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扩建内容: ①已分租西南侧部分厂房,该部分 (略) (略) ,该部分厂房建筑面积约500m2,故本次改扩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应减少; ②本次改扩建后将原有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提升整治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③项目本次改扩建主要增加防火ABS塑胶粒、防火PC塑胶粒、防火PC/ABS塑胶粒产能,并相应新增两条抽粒生产线,详见表2-3。 改扩建前占地面积为11329.28m2,建筑面积为7821.65m2,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塑胶粒,年加工防火ABS塑胶粒720吨、防火PC塑胶粒720吨、防火PP塑胶粒720吨、防火PC/ABS塑胶粒120吨;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为10829.28m2,建筑面积为7321m2,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塑胶粒,年加工防火ABS塑胶粒625吨、防火PC塑胶粒1000吨、防火PP塑胶粒600吨、防火PC/ABS塑胶粒62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12-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帝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横沥镇隔坑村沿江工业区金龙西一路23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扩建内容: ①已分租西南侧部分厂房,该部分 (略) (略) ,该部分厂房建筑面积约500m2,故本次改扩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相应减少; ②本次改扩建后将原有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提升整治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③项目本次改扩建主要增加防火ABS塑胶粒、防火PC塑胶粒、防火PC/ABS塑胶粒产能,并相应新增两条抽粒生产线,详见表2-3。 改扩建前占地面积为11329.28m2,建筑面积为7821.65m2,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塑胶粒,年加工防火ABS塑胶粒720吨、防火PC塑胶粒720吨、防火PP塑胶粒720吨、防火PC/ABS塑胶粒120吨;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为10829.28m2,建筑面积为7321m2,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塑胶粒,年加工防火ABS塑胶粒625吨、防火PC塑胶粒1000吨、防火PP塑胶粒600吨、防火PC/ABS塑胶粒62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12-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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