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中烜年利用建筑垃圾35万立方米生产建筑材料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中烜年利用建筑垃圾35万立方米生产建筑材料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中烜年利用建筑垃圾35万立方米生产建筑材料项目 | (略) 延平区工业路519 号 | 中烜(福建) (略) | (略) (略) | 年产水泥砂浆1万吨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对施工场地、施工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施工区界用尼龙布遮挡。 ⑵ 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 ⑶ 对出入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蓄水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 ⑷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建筑材料装车不宜过满,并加盖帆布以防运输途中洒落地面引起扬尘和道路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 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处理,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⑵ 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 ⑶ 工程汽车冲洗废水设置简易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先进行除油,再经沉淀除砂后回用于砂石料或拌和站冲洗或尽量用于施工区的日常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 采用低噪声设备 ⑵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⑴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物数量较大,应分门别类,有序堆放。建筑垃圾 (略) (略) 统一负责处置,并在施工前订立接收和处置协议。 ⑵ 对建筑和装修废料进行分类处置,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产生涂料废物、废弃桶等危险废物,应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⑶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然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砂浆生产线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振动筛分粉尘、混合机搅拌粉 尘、出料机定量卸料粉尘、人工包装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水 泥筒仓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 高的DA003 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中烜年利用建筑垃圾35万立方米生产建筑材料项目 | (略) 延平区工业路519 号 | 中烜(福建) (略) | (略) (略) | 年产水泥砂浆1万吨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 对施工场地、施工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施工区界用尼龙布遮挡。 ⑵ 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 ⑶ 对出入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蓄水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 ⑷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建筑材料装车不宜过满,并加盖帆布以防运输途中洒落地面引起扬尘和道路污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 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处理,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当地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⑵ 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 ⑶ 工程汽车冲洗废水设置简易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先进行除油,再经沉淀除砂后回用于砂石料或拌和站冲洗或尽量用于施工区的日常洒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⑴ 采用低噪声设备 ⑵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⑴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物数量较大,应分门别类,有序堆放。建筑垃圾 (略) (略) 统一负责处置,并在施工前订立接收和处置协议。 ⑵ 对建筑和装修废料进行分类处置,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产生涂料废物、废弃桶等危险废物,应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⑶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然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砂浆生产线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振动筛分粉尘、混合机搅拌粉 尘、出料机定量卸料粉尘、人工包装产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水 泥筒仓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 高的DA003 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对主要噪声设备采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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