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广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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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防城港市广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205号

(略) 广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广桥 (略) 再生资源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8- 点击查看详情》》 -04-01- 点击查看详情》》 ),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A区( (略) 地块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25分11.866秒,北纬21度41分23.683秒。项目占地面积20000.1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再生废旧金属80000t、再生塑料片10000t、打包废纸5000t。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0%。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破碎工序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回用;清洗废水由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卸料粉尘、剪切粉尘在车间内,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及洒水降尘,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废钢剪切工序于厂房内进行,采用孔隙率50%的围挡进行三边围挡。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龙门剪、破碎机、脱水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夹杂废料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收集后送至砖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液压油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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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广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广桥 (略) 再生资源再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8- 点击查看详情》》 -04-01- 点击查看详情》》 ),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大西南临港工业园区A区( (略) 地块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度25分11.866秒,北纬21度41分23.683秒。项目占地面积20000.1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再生废旧金属80000t、再生塑料片10000t、打包废纸5000t。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0%。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破碎工序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回用;清洗废水由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卸料粉尘、剪切粉尘在车间内,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及洒水降尘,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废钢剪切工序于厂房内进行,采用孔隙率50%的围挡进行三边围挡。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龙门剪、破碎机、脱水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夹杂废料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收集后送至砖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液压油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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