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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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信息类别: 批准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2-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2023-15576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2-19至2023-12-2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http://**: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dataid=f*cd7b4b9a93a7704e1fe21f86&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彭泽县/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彭泽县 (略)
编制单位: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取水口位于长江彭泽县右岸矶山段下游4公里处(地理坐标:E116°35′4.957″、N29°57′24.187″),净水 (略) (略)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6°35′34.987″、N29°57′10.343″),原水管线取水口至净水厂长约1.3km,净水厂至各用水企业长约7.24km,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本项目用地面积约4000㎡,项目东面为公路(彭泽八路),项目 (略) (略) ,项目西面为空地,项目北面为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长江彭泽县右岸矶山段下游4公里处浮船上的取水工程;包含2座混合反应沉淀池、4座无阀过滤池、1座清水池、1座污泥池的净水设施,加药间,污泥脱水间,提升泵房的净水工程;长约1.3km的取水管网、长约7.24km给水管网的供水工程等公辅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供水规模2万m3/d,供水类型为工业用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8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排泥水,经收集后进行浓缩和压滤处理,浓缩后的上清液和压滤水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供水泵、压滤机、空压机、搅拌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滤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棉纱及废手套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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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信息类别: 批准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2-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2023-15576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2-19至2023-12-2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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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彭泽县/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彭泽县 (略)
编制单位: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取水口位于长江彭泽县右岸矶山段下游4公里处(地理坐标:E116°35′4.957″、N29°57′24.187″),净水 (略) (略)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6°35′34.987″、N29°57′10.343″),原水管线取水口至净水厂长约1.3km,净水厂至各用水企业长约7.24km,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本项目用地面积约4000㎡,项目东面为公路(彭泽八路),项目 (略) (略) ,项目西面为空地,项目北面为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长江彭泽县右岸矶山段下游4公里处浮船上的取水工程;包含2座混合反应沉淀池、4座无阀过滤池、1座清水池、1座污泥池的净水设施,加药间,污泥脱水间,提升泵房的净水工程;长约1.3km的取水管网、长约7.24km给水管网的供水工程等公辅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供水规模2万m3/d,供水类型为工业用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8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排泥水,经收集后进行浓缩和压滤处理,浓缩后的上清液和压滤水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供水泵、压滤机、空压机、搅拌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滤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棉纱及废手套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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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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