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市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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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市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 (略) 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略)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项 (略) (略) 马家滩镇,拟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47′10.177″,北纬37°54′52.77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光伏阵列区、辅助、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设一座规模为29.42万千瓦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23.62MWp,由46个3.2MW、43个3.3MW、1个3.0MW和1个2.1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5万元,占总投资3.08%。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合理规划施工工区,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面积;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③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遗迹,对临时施工区进行植被恢复。

(2)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②施工场地实施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③施工期严禁五级以上大风时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绿化。

(3)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简易移动式旱厕,施工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抑尘,不得随意外排。

(4)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②适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维护;③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5)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置。②对于建筑垃圾由密封式建筑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在指定时间,经规定的 (略) 政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本身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检修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可将检修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扬尘降至最小。

(2)废水

项目光伏电板采用湿抹布擦拭兼水车清洗的方式,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悬浮固体,成分简单,可直接散排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

(3)噪声

主要为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光伏发电区检修更换的废旧电池板,不属于危险废物,由生产厂家定期维护作业时回收,站区内不得贮存。

(2)危险废物

事故废油通过事故油池收集后,送至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 (略) 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绿电园区29.4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

(略)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项 (略) (略) 马家滩镇,拟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47′10.177″,北纬37°54′52.77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光伏阵列区、辅助、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建设一座规模为29.42万千瓦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23.62MWp,由46个3.2MW、43个3.3MW、1个3.0MW和1个2.1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15万元,占总投资3.08%。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防治措施

①施工前合理规划施工工区,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减少临时用地面积;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③施工机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严禁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遗迹,对临时施工区进行植被恢复。

(2)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②施工场地实施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③施工期严禁五级以上大风时进行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④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绿化。

(3)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简易移动式旱厕,施工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抑尘,不得随意外排。

(4)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②适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维护;③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5)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置。②对于建筑垃圾由密封式建筑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在指定时间,经规定的 (略) 政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本身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检汽车驶入场区内会产生少量汽车扬尘,检修道路采用砾石压盖,并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可将检修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扬尘降至最小。

(2)废水

项目光伏电板采用湿抹布擦拭兼水车清洗的方式,并在冬季辅助采用气力吹吸。清洗废水主要成分为悬浮固体,成分简单,可直接散排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冬季采取气力吹吸无废水产生。

(3)噪声

主要为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光伏发电区检修更换的废旧电池板,不属于危险废物,由生产厂家定期维护作业时回收,站区内不得贮存。

(2)危险废物

事故废油通过事故油池收集后,送至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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