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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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进行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红海水库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红海乡境内,是一座平原引水注入式水库,地理坐标东经78°20'~78°30',北纬39°43'~39°48'。红海水库始建于1942年,1958年首次扩建,蓄水库容达到6000万m3。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对水库进行了四次局部的除险加固和坝线裁弯取直,水库蓄水库容达7200万m3。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水库现状存在的问题,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内容为:

1.拆除水库引水闸,在原址新建引水闸一座。

2.防渗改建水库引水渠5.697km,在引水渠桩号5+697处新建水库挡水退水闸一座。

3.在水库库盘内新选坝线填筑坝体,坝线长度16.479km,坝前设混凝土板防浪护坡,上游设防浪墙,坝基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坝后坡脚设排水沟。

4.在新建水库坝线桩号0+000及5+356处分别新建应急泄洪闸及水库放水闸各一座。

5.配套完成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6.79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路人力资源大厦3楼

联 系 人:殷玮

联系电话:0998-*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天山区建设路36号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巴楚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进行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楚县红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红海水库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红海乡境内,是一座平原引水注入式水库,地理坐标东经78°20'~78°30',北纬39°43'~39°48'。红海水库始建于1942年,1958年首次扩建,蓄水库容达到6000万m3。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对水库进行了四次局部的除险加固和坝线裁弯取直,水库蓄水库容达7200万m3。

主要建设内容: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水库现状存在的问题,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内容为:

1.拆除水库引水闸,在原址新建引水闸一座。

2.防渗改建水库引水渠5.697km,在引水渠桩号5+697处新建水库挡水退水闸一座。

3.在水库库盘内新选坝线填筑坝体,坝线长度16.479km,坝前设混凝土板防浪护坡,上游设防浪墙,坝基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坝后坡脚设排水沟。

4.在新建水库坝线桩号0+000及5+356处分别新建应急泄洪闸及水库放水闸各一座。

5.配套完成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6.79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路人力资源大厦3楼

联 系 人:殷玮

联系电话:0998-*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天山区建设路36号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巴楚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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