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四川浩腾牧业养牛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浩腾牧业养牛场新建项目 | (略) 岳池县镇裕镇 | 四川 (略) | (略) 众诚 (略) | 项目占地约55155平方米,拟建设现代化养牛场,养殖规模预计年出栏2600头,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圈舍及养殖附属设施设计为钢结构,办公楼设计为砖混结构,主要建设内容有草料加工棚、草料储存棚、养牛棚、干牛粪棚、调理牛棚、厌氧发酵池、水解酸化池、蓄水池、办公楼(办公用房、倒班宿舍、食堂)以及门卫、停车场等服务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购进3月龄牛犊饲喂成牛出售;本项目建成后不进行产仔保育、屠宰加工、有机肥加工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噪声。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用如下措施:(1)按照国家规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本项目相关手续,开展施工,尽可能减少厂区总体施工周期。(2)合理组织施工车辆,避免造成堵塞,影响周边交通,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3)材料装卸时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4)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木工机具,混凝土振捣器等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5)合理安排工序,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等工序均安排在白天作业。(6)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7)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将钢筋加工区、木料加工区等产生噪声的作业点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周围农户的地方,以减轻噪声对住户的影响。(8)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9)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以降低噪声向外的辐射。 (二)大气环境。本工程在施工内可能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起尘量主要包括两类:挖土机开挖起尘量和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属无组织面源排放,源强不易确定,产尘点多,对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主要是通过管理来进行控制,尽量减少扬尘的排放量。各工序产生的扬尘,具有量多、点多、面广的特点,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之一。应加强对产生施工扬尘环节的管理,晴天洒水增湿、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冲洗,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等。施工扬尘必须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防止扬尘污染,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拟建项目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施工场地必须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建设工地无扬尘,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如不妥善处理不仅会严重破坏自然景观,还将会产生二次污染。主要措施包括:(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性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场地,并清除积土、堆物。(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6)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7)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8)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10)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11)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的垃圾收集装置,禁止随意丢弃,防止雨水淋溶。统一收集的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四)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如不妥善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主要措施包括:(1)施工过程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应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收集粪便,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和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油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入附近其他河流。(3)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大气环境。干牛粪棚及固液分离间设置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牛棚设有通风系统,拟通过控制牛食饲料密度、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牛舍周边喷洒植物型除臭剂以及周边加强绿化。水解酸化池、厌氧发酵池为密封发酵,排气孔与抽气机相连,沼气和恶臭气体在抽气机作用下依次脱水、脱硫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燃料。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沼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水解酸化池采取覆膜处理,通过封闭措施,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恶臭挥发。 (二)地表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汇流后排至厂区外边沟;生产区养殖废水(牛尿、牛粪滤液、地面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汇入水解酸化池中,经过水解酸化池+厌氧发酵池后,储存于沼液储液池内,在灌溉季节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预测结果,在采取相应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牛粪、沼渣、饲料残渣、病死牛、废脱硫剂、防疫废物、饲料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防疫废物、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牛粪、饲料残渣、沼渣经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病死牛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饲料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确,采取的防范措施合理可行,能有效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在正常状态下污染物受防渗层阻隔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在事故状态下污染物下渗会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超标,但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且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只要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落实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发现防渗材料老化或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等管理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可接受。 (六)环境风险。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泄漏、火灾和爆炸,通过采取合理的总图布局、规范贮存、防渗、防溢流、事故收集、防火、消防以及生产管理等风险防控措施后,能够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因此,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生态环境。经现场调查,项目占地范围内受长期人类活动影响,已无原生植被分布;评价区域野生动物的种类较少。区域生物多样性及其自身调控能力较差,受人为影响较大。随着工程建设的完成,除部分地段被永久性占用外,部分地段植被可通过绿化措施得到恢复。场区绿化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有利影响。绿化在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它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而且还具有净化空气、减弱噪声等功能,因此必须搞好场区及场界周围环境的绿化。本项目营运期后地面硬化、场区及周边绿化工作均已完成,水土流失将得到良好的控制。加强场区内的绿化,将用地范围内的剩余土地作为绿化用地,裸露的土地要尽快植树种草,进行植物覆盖,防止表土侵蚀;采取乔、灌、草相间的绿化方案。通过对区域肉牛养殖实施集约化管理,并对肉牛养殖产生的粪污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肉牛养殖→粪污→肥料还田→农作物,对改善项目区域农业生态环境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8-*-04-01-*】FGQB-0379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四川浩腾牧业养牛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浩腾牧业养牛场新建项目 | (略) 岳池县镇裕镇 | 四川 (略) | (略) 众诚 (略) | 项目占地约55155平方米,拟建设现代化养牛场,养殖规模预计年出栏2600头,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圈舍及养殖附属设施设计为钢结构,办公楼设计为砖混结构,主要建设内容有草料加工棚、草料储存棚、养牛棚、干牛粪棚、调理牛棚、厌氧发酵池、水解酸化池、蓄水池、办公楼(办公用房、倒班宿舍、食堂)以及门卫、停车场等服务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购进3月龄牛犊饲喂成牛出售;本项目建成后不进行产仔保育、屠宰加工、有机肥加工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噪声。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用如下措施:(1)按照国家规定,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本项目相关手续,开展施工,尽可能减少厂区总体施工周期。(2)合理组织施工车辆,避免造成堵塞,影响周边交通,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3)材料装卸时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4)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木工机具,混凝土振捣器等尽量安排在白天使用。(5)合理安排工序,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等工序均安排在白天作业。(6)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7)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将钢筋加工区、木料加工区等产生噪声的作业点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周围农户的地方,以减轻噪声对住户的影响。(8)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9)在高声级施工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以降低噪声向外的辐射。 (二)大气环境。本工程在施工内可能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起尘量主要包括两类:挖土机开挖起尘量和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属无组织面源排放,源强不易确定,产尘点多,对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主要是通过管理来进行控制,尽量减少扬尘的排放量。各工序产生的扬尘,具有量多、点多、面广的特点,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之一。应加强对产生施工扬尘环节的管理,晴天洒水增湿、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冲洗,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等。施工扬尘必须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防止扬尘污染,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拟建项目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施工场地必须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建设工地无扬尘,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如不妥善处理不仅会严重破坏自然景观,还将会产生二次污染。主要措施包括:(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性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场地,并清除积土、堆物。(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6)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7)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8)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10)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以恢复自然景观。(11)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的垃圾收集装置,禁止随意丢弃,防止雨水淋溶。统一收集的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四)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如不妥善处理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主要措施包括:(1)施工过程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应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收集粪便,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和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油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入附近其他河流。(3)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大气环境。干牛粪棚及固液分离间设置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牛棚设有通风系统,拟通过控制牛食饲料密度、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牛舍周边喷洒植物型除臭剂以及周边加强绿化。水解酸化池、厌氧发酵池为密封发酵,排气孔与抽气机相连,沼气和恶臭气体在抽气机作用下依次脱水、脱硫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燃料。柴油发电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沼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水解酸化池采取覆膜处理,通过封闭措施,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进一步降低无组织恶臭挥发。 (二)地表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汇流后排至厂区外边沟;生产区养殖废水(牛尿、牛粪滤液、地面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汇入水解酸化池中,经过水解酸化池+厌氧发酵池后,储存于沼液储液池内,在灌溉季节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预测结果,在采取相应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牛粪、沼渣、饲料残渣、病死牛、废脱硫剂、防疫废物、饲料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防疫废物、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牛粪、饲料残渣、沼渣经脱水后外售综合利用;病死牛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饲料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确,采取的防范措施合理可行,能有效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在正常状态下污染物受防渗层阻隔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在事故状态下污染物下渗会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超标,但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且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只要企业正常生产过程中落实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发现防渗材料老化或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等管理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可接受。 (六)环境风险。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泄漏、火灾和爆炸,通过采取合理的总图布局、规范贮存、防渗、防溢流、事故收集、防火、消防以及生产管理等风险防控措施后,能够做到环境风险可控。因此,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七)生态环境。经现场调查,项目占地范围内受长期人类活动影响,已无原生植被分布;评价区域野生动物的种类较少。区域生物多样性及其自身调控能力较差,受人为影响较大。随着工程建设的完成,除部分地段被永久性占用外,部分地段植被可通过绿化措施得到恢复。场区绿化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有利影响。绿化在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它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而且还具有净化空气、减弱噪声等功能,因此必须搞好场区及场界周围环境的绿化。本项目营运期后地面硬化、场区及周边绿化工作均已完成,水土流失将得到良好的控制。加强场区内的绿化,将用地范围内的剩余土地作为绿化用地,裸露的土地要尽快植树种草,进行植物覆盖,防止表土侵蚀;采取乔、灌、草相间的绿化方案。通过对区域肉牛养殖实施集约化管理,并对肉牛养殖产生的粪污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肉牛养殖→粪污→肥料还田→农作物,对改善项目区域农业生态环境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8-*-04-01-*】FGQB-03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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