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源 (略) 阜山镇对脚岭300MW复合农业光伏发电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 | (略) 阜山镇境内 | (略) (略) | 山东博 (略) | 龙源 (略) 阜山镇对脚岭300MW复合农业光伏发电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包括220kV升压站和220kV输电线路。220kV升压 (略) (略) 庄村,本期建设规模主变1×320MVA,SVG无功补偿4×(-10Mvar~+20Mvar);220kV出线4回。新建220kV送出线路2.4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2.1km,电缆线路约0.35km。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 不得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禁止夜间施工。 4、落实报告提出的固废收集和处置措施。 5、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源 (略) 阜山镇对脚岭300MW复合农业光伏发电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 | (略) 阜山镇境内 | (略) (略) | 山东博 (略) | 龙源 (略) 阜山镇对脚岭300MW复合农业光伏发电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包括220kV升压站和220kV输电线路。220kV升压 (略) (略) 庄村,本期建设规模主变1×320MVA,SVG无功补偿4×(-10Mvar~+20Mvar);220kV出线4回。新建220kV送出线路2.45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2.1km,电缆线路约0.35km。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噪措施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 2、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 不得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禁止夜间施工。 4、落实报告提出的固废收集和处置措施。 5、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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