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艾普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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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艾普绅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点击查看>>**日,湖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通城县分局、湖 (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 (略) 投资200万元在通城县隽水镇坪山工业园坪山大道2号现有厂区内1#生产车间一层北部区域设置了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3条生产线,占地面积600m2。本项目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河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点击查看>>**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2]26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湖 (略) 编制了《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3条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及相关公辅、环保设施。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熔融、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上料机、熔融挤出机、空压机、风机、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基座、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消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沉渣、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UV灯管、废润滑油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在7.0-7.3之间、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32mg/L、CODCr最大日均值为6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8.2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17.6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19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0.54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2.97mg/L,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等8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挤出、成型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02mg/m3-4.82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在1122-1513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43mg/m3-0.60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值在0.292mg/m3-0.334mg/m3之间,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值在16-18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门窗通风处○3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61mg/m3-0.9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58.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建议抽残废气经塑料桶沉降水分后,将废气接入有机废气收集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2)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措施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原辅材料,禁止外购再生塑料进行生产。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按照环评要求不改变使用原辅材料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723

验收监测报告表

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点击查看>>**日,湖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通城县分局、湖 (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 (略) 投资200万元在通城县隽水镇坪山工业园坪山大道2号现有厂区内1#生产车间一层北部区域设置了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3条生产线,占地面积600m2。本项目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河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点击查看>>**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2]26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湖 (略) 编制了《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3条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及相关公辅、环保设施。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熔融、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上料机、熔融挤出机、空压机、风机、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基座、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消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沉渣、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UV灯管、废润滑油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在7.0-7.3之间、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32mg/L、CODCr最大日均值为6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8.2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17.6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19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0.54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2.97mg/L,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等8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挤出、成型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02mg/m3-4.82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在1122-1513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43mg/m3-0.60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值在0.292mg/m3-0.334mg/m3之间,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值在16-18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门窗通风处○3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61mg/m3-0.9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58.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建议抽残废气经塑料桶沉降水分后,将废气接入有机废气收集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2)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措施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原辅材料,禁止外购再生塑料进行生产。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按照环评要求不改变使用原辅材料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723

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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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日,湖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通城县分局、湖 (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 (略) 投资200万元在通城县隽水镇坪山工业园坪山大道2号现有厂区内1#生产车间一层北部区域设置了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3条生产线,占地面积600m2。本项目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河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点击查看>>**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2]26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湖 (略) 编制了《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3条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及相关公辅、环保设施。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熔融、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上料机、熔融挤出机、空压机、风机、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基座、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消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沉渣、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UV灯管、废润滑油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在7.0-7.3之间、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32mg/L、CODCr最大日均值为6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8.2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17.6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19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0.54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2.97mg/L,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等8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挤出、成型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02mg/m3-4.82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在1122-1513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43mg/m3-0.60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值在0.292mg/m3-0.334mg/m3之间,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值在16-18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门窗通风处○3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61mg/m3-0.9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58.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建议抽残废气经塑料桶沉降水分后,将废气接入有机废气收集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2)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措施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原辅材料,禁止外购再生塑料进行生产。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按照环评要求不改变使用原辅材料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723

验收监测报告表

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点击查看>>**日,湖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 (略) 生态环境通城县分局、湖 (略) (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 (略) 投资200万元在通城县隽水镇坪山工业园坪山大道2号现有厂区内1#生产车间一层北部区域设置了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3条生产线,占地面积600m2。本项目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 (略) 于2022年5月委托河北 (略) 编写完成了《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审批。点击查看>>**日, (略) 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以《关于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隽审字[2022]26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湖 (略) 编制了《湖 (略) 湖北艾普绅科技改性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3条塑料颗粒成型生产线及相关公辅、环保设施。可达年产250t改性聚酰胺工程塑料、50t改性聚苯六醚工程塑料、100t改性非结晶工程塑料、100t改性可降解塑料生产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熔融、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上料机、熔融挤出机、空压机、风机、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置减震基座、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消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沉渣、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UV灯管、废润滑油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在7.0-7.3之间、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32mg/L、CODCr最大日均值为64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8.2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17.6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19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0.54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2.97mg/L,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等8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通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挤出、成型废气排气筒◎1中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排放浓度在2.02mg/m3-4.82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在1122-1513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43mg/m3-0.60mg/m3之间,颗粒物浓度值在0.292mg/m3-0.334mg/m3之间,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值在16-18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门窗通风处○3无组织非 点击查看详情》》 烷总烃浓度值在0.61mg/m3-0.91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58.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1)建议抽残废气经塑料桶沉降水分后,将废气接入有机废气收集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2)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间防腐防渗措施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原辅材料,禁止外购再生塑料进行生产。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按照环评要求不改变使用原辅材料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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