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索 引 号:GCX0013/2023-19026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5
公 示
根据赣人社发〔2021〕13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12月向我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且经过贷前调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名单公示如下:
一、广昌县万通纸品包装厂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县万通纸品包装厂成立于2009年2月20日,占地面积7亩,法定代表人刘华明,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县万通纸品包装厂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二、广昌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 (略) 成立于2019年11月8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8亩,法定代表人邱建红,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制造、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制造、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三、 (略)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7月9日,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饶志刚,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 (略)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四、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 (略) 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亩,法定代表人徐建民,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制造、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制造、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五、江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江 (略) 成立于2002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2亩,法定代表人汪宏,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的生产;中药材引种栽培。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江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期七天,即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讯形式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向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索 引 号:GCX0013/2023-19026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5
公 示
根据赣人社发〔2021〕13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12月向我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且经过贷前调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名单公示如下:
一、广昌县万通纸品包装厂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县万通纸品包装厂成立于2009年2月20日,占地面积7亩,法定代表人刘华明,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县万通纸品包装厂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二、广昌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 (略) 成立于2019年11月8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8亩,法定代表人邱建红,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制造、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制造、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三、 (略)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7月9日,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饶志刚,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 (略)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四、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昌 (略) 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亩,法定代表人徐建民,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制造、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制造、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广昌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五、江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江 (略) 成立于2002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2亩,法定代表人汪宏,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的生产;中药材引种栽培。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12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12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江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期七天,即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讯形式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向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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