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30整改情况的报告
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30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字〔2021〕50号)精神,按照《中共广南县委办公室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南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广办通〔2021〕120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第八项“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第八项“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督察报告指出:全省10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0座将在3年内满库容,其中24个将在2021年年底满库容。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还有6个没有完成。针对上述问题,经排查,广南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3 年年底前满库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3年1月16日实施临时性应急(扩容)工程,6月21日竣工,扩容库容为31.3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3年。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1年4月27日由文山州发改委下发《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资环〔2021〕203号),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8月投入运营。
二、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广南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广办通〔2021〕120号),排出时间表,限期整改,通过查验台账资料、月调度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进展,整改见成效。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自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生态文明思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成立“两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方向、压实整改责任。
(二)抓实调度督办,规范验收销号。针对问题压紧压实目标责任,制定了《广南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期倒排工作方案》,截止2023年12月,广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性应急工程(扩容)项目完工后,能有效提升库容31万立方,按照每日进场200吨生活垃圾估算,填埋场还可继续服务至2025年,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持续稳定运行,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1年4月27日,文山州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资环〔2021〕203 号),项目已启动,现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可研批复、立项核准工作;完成地勘编制,场地迁改等工作;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经专家评审,完成修改;土地方面,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许可。场平方面,施工进度完成90%,计划12月底完工。项目环评方面,当前正在按照环评预审会议专家意见及州委州政府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完善环评报告,争取再次开展整体复核评审并通过,做到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合法合规,确保2024年8月投入运营,实现广南县18个乡镇集镇及周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做到规范验收销号。
(三)紧盯整改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完善、收集涉及部门及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形成定期反馈机制,每月8日以前向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进情况,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梳理佐证材料,确保整改情况数据真实、准确;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效果“回潮”。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进展较缓,仍须对环评文本修改完善后再提交评审。二是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施工压力大,仍须加大督促施工进度。
五、下步工作打算
对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加强协调对接,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建议,对该项目特殊性及云贵川岩溶发育区普遍性进行合理分析,加快环评报告修改,实现项目顺利通过环评评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8月底前点火运行,解决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字〔2021〕50号)精神,按照《中共广南县委办公室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南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广办通〔2021〕120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第八项“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第八项“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督察报告指出:全省10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0座将在3年内满库容,其中24个将在2021年年底满库容。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还有6个没有完成。针对上述问题,经排查,广南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3 年年底前满库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23年1月16日实施临时性应急(扩容)工程,6月21日竣工,扩容库容为31.3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3年。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1年4月27日由文山州发改委下发《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资环〔2021〕203号),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8月投入运营。
二、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广南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广办通〔2021〕120号),排出时间表,限期整改,通过查验台账资料、月调度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进展,整改见成效。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自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生态文明思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成立“两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方向、压实整改责任。
(二)抓实调度督办,规范验收销号。针对问题压紧压实目标责任,制定了《广南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期倒排工作方案》,截止2023年12月,广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性应急工程(扩容)项目完工后,能有效提升库容31万立方,按照每日进场200吨生活垃圾估算,填埋场还可继续服务至2025年,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持续稳定运行,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1年4月27日,文山州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资环〔2021〕203 号),项目已启动,现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可研批复、立项核准工作;完成地勘编制,场地迁改等工作;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经专家评审,完成修改;土地方面,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许可。场平方面,施工进度完成90%,计划12月底完工。项目环评方面,当前正在按照环评预审会议专家意见及州委州政府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完善环评报告,争取再次开展整体复核评审并通过,做到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合法合规,确保2024年8月投入运营,实现广南县18个乡镇集镇及周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做到规范验收销号。
(三)紧盯整改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完善、收集涉及部门及企业整改完成情况,形成定期反馈机制,每月8日以前向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进情况,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梳理佐证材料,确保整改情况数据真实、准确;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效果“回潮”。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进展较缓,仍须对环评文本修改完善后再提交评审。二是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施工压力大,仍须加大督促施工进度。
五、下步工作打算
对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加强协调对接,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建议,对该项目特殊性及云贵川岩溶发育区普遍性进行合理分析,加快环评报告修改,实现项目顺利通过环评评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8月底前点火运行,解决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广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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