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路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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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路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路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花卉产业基地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路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略) 产业园

甘肃智通 (略)

甘肃 (略)

项目利用甘肃 (略) 闲置厂房,占地面积约4233m2,其中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1593m2,仓储占地面积约2640m2。生产厂房南侧依此布置减水剂复配生产线3条,主要有3个20 t的母液罐、3个20 t的储水罐、3个20 t的复配罐、6个30t成品罐及配套的上料及搅拌系统,年复配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北侧布置3条速凝剂生产线主要设备有3个10t复配罐、3个10t储水罐、1个2t三*醇胺罐、配套上料及搅拌系统,厂房东南角配备厂房尾气净化处理装置。项目原料贮存区划分为4个功能相对独立的分区,西侧贮存粉剂小料,东北侧贮存液态原料,西南侧作为预留区域,在东南侧设施实验室。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8万元。

施工期:项目利用甘肃 (略) 闲置厂房,施工期主要是安装设备,影响比较小。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噪声对其周边影响较小。废气:固体物料投加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投料口顶部设置移动式顶吸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各投料口产生的投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配套风机收集各项废气,未收集的投料粉尘以车间排气的方式无组织排放。挥发性物料储罐排出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与其他废气一起经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并由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及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NMHC厂房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无食堂宿舍,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限值。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生活垃圾、试验废砌块。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试验废混凝土砌块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可由厂家回收利用。

2

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花卉产业基地燃气锅炉项目

(略) 兰州新区中川镇,西临经十五支路,东临经十五路,北临纬十六路,南接纬八路

兰州新区农业 (略)

甘肃 (略)

项目占地728.88m2,主要建设一座燃气锅炉房,锅炉房内安装2台14MW(20t/h)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房及附属用房由锅炉间、风机房、水处理间、配电室、控制室、库房、消防控制室、实验室等组成。项目总投资932.34万元,环保投资11.30万元。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以及设备定期维修等措施,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降尘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严禁外排;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成分相对简单,直接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木料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则需要倾倒到指定场所。

运营期: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项目2台20t/h燃气热水锅炉均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固废:运营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路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花卉产业基地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路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略) 产业园

甘肃智通 (略)

甘肃 (略)

项目利用甘肃 (略) 闲置厂房,占地面积约4233m2,其中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1593m2,仓储占地面积约2640m2。生产厂房南侧依此布置减水剂复配生产线3条,主要有3个20 t的母液罐、3个20 t的储水罐、3个20 t的复配罐、6个30t成品罐及配套的上料及搅拌系统,年复配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北侧布置3条速凝剂生产线主要设备有3个10t复配罐、3个10t储水罐、1个2t三*醇胺罐、配套上料及搅拌系统,厂房东南角配备厂房尾气净化处理装置。项目原料贮存区划分为4个功能相对独立的分区,西侧贮存粉剂小料,东北侧贮存液态原料,西南侧作为预留区域,在东南侧设施实验室。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8万元。

施工期:项目利用甘肃 (略) 闲置厂房,施工期主要是安装设备,影响比较小。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噪声对其周边影响较小。废气:固体物料投加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投料口顶部设置移动式顶吸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各投料口产生的投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配套风机收集各项废气,未收集的投料粉尘以车间排气的方式无组织排放。挥发性物料储罐排出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与其他废气一起经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设施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并由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及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NMHC厂房外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无食堂宿舍,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限值。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生活垃圾、试验废砌块。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试验废混凝土砌块收集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可由厂家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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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花卉产业基地燃气锅炉项目

(略) 兰州新区中川镇,西临经十五支路,东临经十五路,北临纬十六路,南接纬八路

兰州新区农业 (略)

甘肃 (略)

项目占地728.88m2,主要建设一座燃气锅炉房,锅炉房内安装2台14MW(20t/h)燃气热水锅炉,锅炉房及附属用房由锅炉间、风机房、水处理间、配电室、控制室、库房、消防控制室、实验室等组成。项目总投资932.34万元,环保投资11.30万元。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以及设备定期维修等措施,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降尘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严禁外排;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成分相对简单,直接用于场地泼洒抑尘。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木料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则需要倾倒到指定场所。

运营期: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项目2台20t/h燃气热水锅炉均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固废:运营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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