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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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 年 11 月 12 日,天津 (略) (略) 令第 682 号《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 9 号关于发布《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组织了环 (略) 博 (略) 、 (略) (略) 、环保设备单位同鑫德环保设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现场检查了项目建 设内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告批复意见等相关材

料,验收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 (略) 接续经营原天津 (略) 建设“废 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 4500 万元,年回收拆解 20000t/a废 旧锂离子电池包。由于天津 (略) 停止营业,将项目转让给天津倾

(略) 继续建设,经营的内容不变。

天津 (略) 地 (略) 静海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十二号路 9 号,地理位置坐标,E:116°47.*" ,N:38°51.*" ,公司所在 地四至环境情况: (略) (略) ,南侧、西侧为天津好料供应链

有限公司厂房,北侧为天津超能 (略)

本项目年生产拆解回收 20000t/a 废旧锂离子电池包,通过拆解废旧锂离子电 池包,分类回收其中的可利用物质,变废为宝,最终固体废物达到减量化、资源化

和无害化目标。

(2)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本 (略) (略) 于 2022 年 11 月编制完成《天津超能 (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意见(津静审投[2022]250 号)。 2023 年 9 月,公司组织《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验收工作,编写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本项目在建设过程无环境信访、环境问


题投诉、无行政处罚。

(3)项目总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4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88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6.4% ,主 要用于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噪声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

风险防范设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4)环保验收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新建项目的整体自主验收,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行政批 复意见要求,环保验收工作内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环境

保护设施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二.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主要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生产产能

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仅调整了废气排放方式,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阶段: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利用过滤箱+二 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经由排气筒 P2 进行排放;焊接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P1 排放。

建设项目实际建设阶段: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 三级碱式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

同通过排气筒 P1 排放。

调整以上内容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重大变动情况,

不属于增产增污范围,以上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设施

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配套的废气治

理措施为“袋式除尘器” ,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通过 1 根 23m 高排气筒 P1 外排。

本项目破碎分选工序会产生非*烷总烃、TRVOC 、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 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为“过滤箱+二级冷凝+ RTO+三级碱

式喷淋塔” ,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通过 1 根 23m 高排气筒 P1 外排。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沉淀 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子牙循环经

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环保设备配套风机等设备。为减 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生产车间内 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来减

小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焊接粉尘)、废陶瓷蓄热体、废布袋(焊接工 序、破碎分选工序)、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滤饼、废抹布、废隔膜、废包装 壳体,除尘灰(正负极粉料及少量金属粉末)外售给下游厂商,废布袋(焊接工序 废气治理)、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滤饼外售给天津 (略) 处理,除尘灰(焊接粉尘)、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

膜、废包装壳体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城管委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氢氧化钙废包装 袋、电解液和喷淋废液、除废电解液和喷淋废液,暂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

交天津华庆百胜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废气中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

装置进行处理,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气筒(P1)颗粒物净化效率为 91.52% 、非*烷总烃净化效率为 59.4% 、TRVOC 净化效率为 84. 15%、臭气浓度净

化效率为 72.45% 、钴及其化合物净化效率为 79. 11% 、镍及其化合物净化效率为

90.82% 、锡及其化合物净化效率为 63.33% 、氟化物净化效率为 90.07%。

TRVOC 、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锡

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DB12/059-2018)表 1 中标准限值,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

0.84mg/m3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

求,车间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 1.07mg/m3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20)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均

为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标准限值要求;

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 0.387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进行 2 个周期、每周期 4 频次的监测结 果显示: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厂界环境昼间噪声值区间为 50~56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 44dB(A)~ 17dB(A)之间,厂界环境噪声最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声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碱液再生系统产生滤饼外售处理;废布袋、

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膜、 废包装壳体、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符合 GBl8599-2020《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6)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车间采取袋装分类收集,布袋除尘收集灰采用袋装 收集,厂区指定地点存放,委托城管委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厂区管理符合《 (略)

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要求。

(7)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类袋、氢氧化钙废包装袋、废电解液、喷 淋塔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天津华庆百胜环境卫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符合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的要求。

(8)排污口规范化

公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 (略) 排污口 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 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 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工作,制作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环保图形标志牌。


(9)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 0.0844t/a,氨氮排 放总量为 0.0157t/a ,总磷排放总量为 0.0025t/a ,总氮为 0.0234t/a ,TRVOC 排放总 量为 0. 124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086t/a。排放污染物总量满足项目环评报告行政

批复的总量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 0.27t/a 、氨氮 0.027t/a、

总磷 0.0054t/a 、总氮 0.041t/a 、VOCs0.96t/a 、颗粒物 0.086t/a。

(10)落实排污许可证

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23 日,已经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 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并且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

*MAC3B03R1F001V。

(11)环境管理检查

本项目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 度,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资料记录齐全。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 设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满足验收要求。有专 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环保设施。公司排污许可证申报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

信息平台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工作,满足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公司 (略)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 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 环境部(2018 年)第 9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 响类》公告要求,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项目废气、废水、 噪声检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采取了防治污染措施,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技术规范,依据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检测报

告结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 年 11 月 12 日,天津 (略) (略) 令第 682 号《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 年)第 9 号关于发布《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组织了环 (略) 博 (略) 、 (略) (略) 、环保设备单位同鑫德环保设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办法,现场检查了项目建 设内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查阅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告批复意见等相关材

料,验收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 (略) 接续经营原天津 (略) 建设“废 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 4500 万元,年回收拆解 20000t/a废 旧锂离子电池包。由于天津 (略) 停止营业,将项目转让给天津倾

(略) 继续建设,经营的内容不变。

天津 (略) 地 (略) 静海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十二号路 9 号,地理位置坐标,E:116°47.*" ,N:38°51.*" ,公司所在 地四至环境情况: (略) (略) ,南侧、西侧为天津好料供应链

有限公司厂房,北侧为天津超能 (略)

本项目年生产拆解回收 20000t/a 废旧锂离子电池包,通过拆解废旧锂离子电 池包,分类回收其中的可利用物质,变废为宝,最终固体废物达到减量化、资源化

和无害化目标。

(2)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情况

本 (略) (略) 于 2022 年 11 月编制完成《天津超能 (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意见(津静审投[2022]250 号)。 2023 年 9 月,公司组织《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验收工作,编写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本项目在建设过程无环境信访、环境问


题投诉、无行政处罚。

(3)项目总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4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288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6.4% ,主 要用于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噪声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

风险防范设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4)环保验收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为新建项目的整体自主验收,依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行政批 复意见要求,环保验收工作内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环境

保护设施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二.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主要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生产产能

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仅调整了废气排放方式,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阶段: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利用过滤箱+二 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经由排气筒 P2 进行排放;焊接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P1 排放。

建设项目实际建设阶段: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 三级碱式喷淋塔装置进行处理,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

同通过排气筒 P1 排放。

调整以上内容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重大变动情况,

不属于增产增污范围,以上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设施

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配套的废气治

理措施为“袋式除尘器” ,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通过 1 根 23m 高排气筒 P1 外排。

本项目破碎分选工序会产生非*烷总烃、TRVOC 、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 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为“过滤箱+二级冷凝+ RTO+三级碱

式喷淋塔” ,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通过 1 根 23m 高排气筒 P1 外排。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沉淀 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子牙循环经

济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环保设备配套风机等设备。为减 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生产车间内 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来减

小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焊接粉尘)、废陶瓷蓄热体、废布袋(焊接工 序、破碎分选工序)、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滤饼、废抹布、废隔膜、废包装 壳体,除尘灰(正负极粉料及少量金属粉末)外售给下游厂商,废布袋(焊接工序 废气治理)、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滤饼外售给天津 (略) 处理,除尘灰(焊接粉尘)、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

膜、废包装壳体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城管委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装袋、氢氧化钙废包装 袋、电解液和喷淋废液、除废电解液和喷淋废液,暂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

交天津华庆百胜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排放情况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废气中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箱+二级冷凝+RTO+三级碱式喷淋塔

装置进行处理,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排气筒(P1)颗粒物净化效率为 91.52% 、非*烷总烃净化效率为 59.4% 、TRVOC 净化效率为 84. 15%、臭气浓度净

化效率为 72.45% 、钴及其化合物净化效率为 79. 11% 、镍及其化合物净化效率为

90.82% 、锡及其化合物净化效率为 63.33% 、氟化物净化效率为 90.07%。

TRVOC 、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锡

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DB12/059-2018)表 1 中标准限值,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

0.84mg/m3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

求,车间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 1.07mg/m3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20)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均

为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标准限值要求;

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最大值为 0.387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进行 2 个周期、每周期 4 频次的监测结 果显示: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厂界环境昼间噪声值区间为 50~56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 44dB(A)~ 17dB(A)之间,厂界环境噪声最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声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碱液再生系统产生滤饼外售处理;废布袋、

废固定结构、废尼龙扎带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陶瓷蓄热体、废抹布、废隔膜、 废包装壳体、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符合 GBl8599-2020《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6)生活垃圾

公司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车间采取袋装分类收集,布袋除尘收集灰采用袋装 收集,厂区指定地点存放,委托城管委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厂区管理符合《 (略)

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的要求。

(7)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氢氧化钠废包类袋、氢氧化钙废包装袋、废电解液、喷 淋塔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天津华庆百胜环境卫 (略) 进行无害化处置。符合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的要求。

(8)排污口规范化

公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 (略) 排污口 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 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 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建设工作,制作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环保图形标志牌。


(9)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 0.0844t/a,氨氮排 放总量为 0.0157t/a ,总磷排放总量为 0.0025t/a ,总氮为 0.0234t/a ,TRVOC 排放总 量为 0. 124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086t/a。排放污染物总量满足项目环评报告行政

批复的总量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 0.27t/a 、氨氮 0.027t/a、

总磷 0.0054t/a 、总氮 0.041t/a 、VOCs0.96t/a 、颗粒物 0.086t/a。

(10)落实排污许可证

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23 日,已经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在全国排污 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并且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

*MAC3B03R1F001V。

(11)环境管理检查

本项目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 度,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资料记录齐全。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 设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满足验收要求。有专 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环保设施。公司排污许可证申报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

信息平台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工作,满足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公司 (略) 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 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 环境部(2018 年)第 9 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 响类》公告要求,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提出的防治污染措施。项目废气、废水、 噪声检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采取了防治污染措施, 符合环境管理要求。验收检测报告符合技术规范,依据验收检测结果和验收检测报

告结论,验收组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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