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硕鹏石英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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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硕鹏石英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新城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9-*,传真:0759-*。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207国道英利镇后村路段 (略) 内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 (略) (略) 207国道英利镇后村路段 (略) 内(地理坐标:东经110度 4 分3.360秒,北纬20 度 34分44.400秒)。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340m2,总建筑面积约16000m2。项目主要从事光伏硅砂的生产,预计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生产工艺为:石英砂原料进料-筛分-磁选-水洗砂-酸洗砂-退酸清洗-滤水-光伏硅砂产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的建构筑物,施工期土建工程不大,主要为酸洗车间、原料堆场混凝土基础的施工和彩钢板厂房的搭建、设备安装等。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粉尘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生活垃圾、少量的建筑垃圾及弃土等。 施工期间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防治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经过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对于施工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石英砂原料清洗废水、酸洗废液、退酸清洗废水、酸雾喷淋塔排水、生物质热水汽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员工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2)生产废水处理池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暂存在回用水池,再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车间酸雾、氢氟酸(40%)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石英砂卸料扬尘、堆场扬尘、石英砂上料粉尘、道路运输扬尘、草酸投料粉尘、生物质热水锅炉尾气、食堂油烟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酸洗车间酸雾、氢氟酸(40%)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由直接与设备连接的管道收集后,引入二级碱喷淋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2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2)石英砂卸料扬尘、堆场扬尘、石英砂上料粉尘、道路运输扬尘、草酸投料粉尘废气通过原料堆场封闭、设置喷雾除尘、路面硬底化、限制车速、规范投料作业等减少影响,少量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3)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尾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脱硫除尘,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4)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除油器处理后,由10m的DA003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生物质热水锅炉尾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噪声源强,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2)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4)夜间不生产,严格执行昼间生产制度。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是生石灰包装袋、草酸包装袋、絮凝剂包装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项目设置一个10m2危废间,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车辆清洗废水沉渣、废气碱喷淋塔清渣交由周边制砖企业综合利用;生物质锅炉布袋尘、生物质燃料灰渣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4)餐厨垃圾及废油 (略) 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氟化物、氮氧化物、非*烷总烃,不易沉降,颗粒物主要为石英砂粉尘,不会造成土壤环境的污染;固体废物均收集储存于符合防渗要求的暂存间内,且有明确、妥善的处置去向,厂房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各区域按照相应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进行有效预防,项目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低。。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设备维修保养和设备管理制度,从源头提升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减少并消除风险源;(2)加强物料的管理,按仓库的设计能力存储物料,将氢氟酸原酸罐、草酸罐设置于满足防腐、防渗、截留要求的地下罐池内。在酸洗生产线周边设置满足防腐、防渗要求的导流沟,危废仓出入口设置漫坡等措施可控制原料泄漏产生的风险;(3)加强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事故的发生概率,做好车间地面防腐、防渗;(4)废水处理池的有效容积为10900m3,回用水池的有效容积为7680m3,生产废水最大产生量为1292.256m3/d,废水停留时间按照1天计算,则废水处理池剩余容积约9607m3,回用水池剩余容积约6387m3,剩余容积很大,可满足厂区事故废水、废液的收集要求;(5)通过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检修,发生环保设施故障时停止生产作业,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时方恢复生产,可避免发生废气、废水事故排放;(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类事故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硕鹏石英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新城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9-*,传真:0759-*。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207国道英利镇后村路段 (略) 内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项 (略) (略) 207国道英利镇后村路段 (略) 内(地理坐标:东经110度 4 分3.360秒,北纬20 度 34分44.400秒)。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340m2,总建筑面积约16000m2。项目主要从事光伏硅砂的生产,预计年产40万吨光伏硅砂,生产工艺为:石英砂原料进料-筛分-磁选-水洗砂-酸洗砂-退酸清洗-滤水-光伏硅砂产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的建构筑物,施工期土建工程不大,主要为酸洗车间、原料堆场混凝土基础的施工和彩钢板厂房的搭建、设备安装等。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粉尘废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生活垃圾、少量的建筑垃圾及弃土等。 施工期间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防治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经过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对于施工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石英砂原料清洗废水、酸洗废液、退酸清洗废水、酸雾喷淋塔排水、生物质热水汽锅炉排污水、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员工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2)生产废水处理池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暂存在回用水池,再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车间酸雾、氢氟酸(40%)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石英砂卸料扬尘、堆场扬尘、石英砂上料粉尘、道路运输扬尘、草酸投料粉尘、生物质热水锅炉尾气、食堂油烟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酸洗车间酸雾、氢氟酸(40%)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由直接与设备连接的管道收集后,引入二级碱喷淋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2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2)石英砂卸料扬尘、堆场扬尘、石英砂上料粉尘、道路运输扬尘、草酸投料粉尘废气通过原料堆场封闭、设置喷雾除尘、路面硬底化、限制车速、规范投料作业等减少影响,少量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3)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尾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脱硫除尘,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4)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除油器处理后,由10m的DA003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生物质热水锅炉尾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噪声源强,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2)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4)夜间不生产,严格执行昼间生产制度。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是生石灰包装袋、草酸包装袋、絮凝剂包装袋、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项目设置一个10m2危废间,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车辆清洗废水沉渣、废气碱喷淋塔清渣交由周边制砖企业综合利用;生物质锅炉布袋尘、生物质燃料灰渣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4)餐厨垃圾及废油 (略) 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氟化物、氮氧化物、非*烷总烃,不易沉降,颗粒物主要为石英砂粉尘,不会造成土壤环境的污染;固体废物均收集储存于符合防渗要求的暂存间内,且有明确、妥善的处置去向,厂房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各区域按照相应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进行有效预防,项目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低。。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设备维修保养和设备管理制度,从源头提升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减少并消除风险源;(2)加强物料的管理,按仓库的设计能力存储物料,将氢氟酸原酸罐、草酸罐设置于满足防腐、防渗、截留要求的地下罐池内。在酸洗生产线周边设置满足防腐、防渗要求的导流沟,危废仓出入口设置漫坡等措施可控制原料泄漏产生的风险;(3)加强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事故的发生概率,做好车间地面防腐、防渗;(4)废水处理池的有效容积为10900m3,回用水池的有效容积为7680m3,生产废水最大产生量为1292.256m3/d,废水停留时间按照1天计算,则废水处理池剩余容积约9607m3,回用水池剩余容积约6387m3,剩余容积很大,可满足厂区事故废水、废液的收集要求;(5)通过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检修,发生环保设施故障时停止生产作业,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时方恢复生产,可避免发生废气、废水事故排放;(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类事故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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