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利亨选矿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吨铁精粉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代县利亨选矿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0万吨铁精粉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略) 扩建年产50万吨铁精粉精加工项目 | 代县峪口镇上阳阁村南780m处 | (略) | 山西企 (略) | 项目位于代县峪口镇上阳阁村南780m处,建设规模为年产50万吨铁精粉。项目占地面积为1773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5台渣浆泵,2台精粉液下泵,2台回水泵,8条输送带,3台震动电机,7台磁选机,120平方高频筛,3台品位提升机以及磅房,原料棚,成品棚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2022年2月24日,该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2-*-89-02-*)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进入一座5m3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车辆冲洗,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音排放限值;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往回收站进行综合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成品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库房内进行,同时在库房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抑尘效率为99%。厂区进行路面硬化和厂区绿化,定期对进厂易起尘路段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密闭运输车辆,杜绝抛洒,减速慢行。原矿输送过程中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1.0mg/m3。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选矿系统产生的磁选尾水经渣浆泵送至尾水处置系统,通过尾水处置系统对尾水中可利用的铁矿精粉进行进一步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尾水经浓缩池-旋流器-脱水筛-过滤机处理后,上清液送至清水池循环利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厂区西南侧地势较低处建一座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或作为选矿补充水,不得外排。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排入现有800m3的事故水池,当现有事故水池无法全部容纳事故废水时,将事故废水排入新建400m3的事故水池暂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生产车间内墙壁装吸声材料,在设备上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器进行基础减振。进入厂区的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生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00m2尾砂暂存库,定期外售至 (略) 和代县久力 (略) 用作制砖,不能及时综合利用的尾砂运往代县星荣新型节能制砖厂固废填沟区进行填沟造地,确保项目产生的尾砂得到合理的处置。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和废机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20m2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磨选车间、原矿粉库、精矿粉库、浓缩池、尾砂暂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做一般防渗处理,办公生活区等做简单防渗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起10个工作日;报纸公示2023年7月4日和7月5日,2023年6月30日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农水生态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略) 扩建年产50万吨铁精粉精加工项目 | 代县峪口镇上阳阁村南780m处 | (略) | 山西企 (略) | 项目位于代县峪口镇上阳阁村南780m处,建设规模为年产50万吨铁精粉。项目占地面积为1773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5台渣浆泵,2台精粉液下泵,2台回水泵,8条输送带,3台震动电机,7台磁选机,120平方高频筛,3台品位提升机以及磅房,原料棚,成品棚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2022年2月24日,该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2-*-89-02-*)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进入一座5m3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车辆冲洗,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音排放限值;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往回收站进行综合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成品的装卸均在全封闭库房内进行,同时在库房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抑尘效率为99%。厂区进行路面硬化和厂区绿化,定期对进厂易起尘路段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使用密闭运输车辆,杜绝抛洒,减速慢行。原矿输送过程中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1.0mg/m3。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选矿系统产生的磁选尾水经渣浆泵送至尾水处置系统,通过尾水处置系统对尾水中可利用的铁矿精粉进行进一步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尾水经浓缩池-旋流器-脱水筛-过滤机处理后,上清液送至清水池循环利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厂区西南侧地势较低处建一座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或作为选矿补充水,不得外排。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排入现有800m3的事故水池,当现有事故水池无法全部容纳事故废水时,将事故废水排入新建400m3的事故水池暂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生产车间内墙壁装吸声材料,在设备上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器进行基础减振。进入厂区的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生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00m2尾砂暂存库,定期外售至 (略) 和代县久力 (略) 用作制砖,不能及时综合利用的尾砂运往代县星荣新型节能制砖厂固废填沟区进行填沟造地,确保项目产生的尾砂得到合理的处置。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和废机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20m2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做重点防渗处理,磨选车间、原矿粉库、精矿粉库、浓缩池、尾砂暂存库、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水池做一般防渗处理,办公生活区等做简单防渗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起10个工作日;报纸公示2023年7月4日和7月5日,2023年6月30日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农水生态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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