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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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3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兴 (略) 年产高端纺织机械零部件2万套迁建项目

长兴 (略)

(略)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本项目拟投资7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50万元,流动资金15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租用浙江 (略) 现有闲置厂房约70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将原有设备整体搬迁,并新增CNC加工中心、外圆磨床、工业喷砂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原有产品方案淘汰,技改为具备年产高端纺织机械零部件2万套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喷砂粉尘经有效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标准后,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经相关部门通过吸粪车清运至长兴李家巷新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清扫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及滤芯、废玻璃珠砂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防锈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胶、废胶瓶、沾染废液的金属废渣、切削液废包装桶、防锈油废包装桶、润滑油废包装桶、清洗剂废包装桶、过滤网(含金属渣)、金属沉渣、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600万米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600万米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700万元,拟租赁长兴龙顺纺织厂厂房8000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264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牵经车、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6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关标准,沿不低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织造废水、综丝和滤网清洗废水一同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水织机织造,不对外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废油、浮油、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完好的加弹油剂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作原始用途;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丝、废滤网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兴 (略) 年产高端纺织机械零部件2万套迁建项目

长兴 (略)

(略) 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

本项目拟投资7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50万元,流动资金15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李家巷镇工业集中区,租用浙江 (略) 现有闲置厂房约70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将原有设备整体搬迁,并新增CNC加工中心、外圆磨床、工业喷砂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营运后,原有产品方案淘汰,技改为具备年产高端纺织机械零部件2万套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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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喷砂粉尘经有效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标准后,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经相关部门通过吸粪车清运至长兴李家巷新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清扫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废布袋及滤芯、废玻璃珠砂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防锈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胶、废胶瓶、沾染废液的金属废渣、切削液废包装桶、防锈油废包装桶、润滑油废包装桶、清洗剂废包装桶、过滤网(含金属渣)、金属沉渣、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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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600万米建设项目

(略)

(略) 长兴县洪桥镇工业园区

(略) 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600万米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700万元,拟租赁长兴龙顺纺织厂厂房8000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264台、加弹机2台,并新增牵经车、打卷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2600万米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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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弹废气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关标准,沿不低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织造废水、综丝和滤网清洗废水一同纳入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处理后回用于喷水织机织造,不对外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收集的废油、浮油、废加弹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完好的加弹油剂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作原始用途;废丝及次品、原材料包装固废、废综丝、废滤网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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