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新邵县经济开发区东谷大厦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鸿绿色智慧产业园1栋4层标准化厂房1-2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300万元在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大坪片区建设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塑料餐具主要使用新料塑料粒子为原材料,降解餐具主要使用甘蔗渣等植物纤维为原材料。项目占地面积为1055m2,租赁鸿绿色智慧产业园1栋4层标准化厂房1-2楼进行生产,1楼为生产车间,设置有蔗渣浆仓库、罐区、定型切边区、注塑区、树脂堆放区、纸包装车间、塑料制品包装车间,2楼主要为办公区及产品仓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项目租赁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大坪片区长鸿绿色智慧产业园7栋1-2层,没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工内容少,环境影响较小,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22:00-次日6:00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多余碎浆、配浆用水及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邵新邵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和印字废气等有机废气经收集采用过滤棉+活性炭进行处理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通过密闭厂房隔离无组织排放。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及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修建好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暂存间。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于生产,不能利用的连同外包装一起外买;废过滤棉、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墨及其盛装容器为危险固废,按照类别统一收集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材料及危废管理措施:所有原辅材料不得露天堆放,危废贮存方式要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和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属性选择合理的贮存容器或其他贮存方式,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新邵县经济开发区东谷大厦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鸿绿色智慧产业园1栋4层标准化厂房1-2楼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300万元在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大坪片区建设年产6700万个注塑餐具、1000万个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塑料餐具主要使用新料塑料粒子为原材料,降解餐具主要使用甘蔗渣等植物纤维为原材料。项目占地面积为1055m2,租赁鸿绿色智慧产业园1栋4层标准化厂房1-2楼进行生产,1楼为生产车间,设置有蔗渣浆仓库、罐区、定型切边区、注塑区、树脂堆放区、纸包装车间、塑料制品包装车间,2楼主要为办公区及产品仓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项目租赁新邵县经济开发区大坪片区长鸿绿色智慧产业园7栋1-2层,没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工内容少,环境影响较小,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22:00-次日6:00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多余碎浆、配浆用水及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邵新邵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注塑废气和印字废气等有机废气经收集采用过滤棉+活性炭进行处理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通过密闭厂房隔离无组织排放。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及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修建好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暂存间。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于生产,不能利用的连同外包装一起外买;废过滤棉、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墨及其盛装容器为危险固废,按照类别统一收集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材料及危废管理措施:所有原辅材料不得露天堆放,危废贮存方式要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和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属性选择合理的贮存容器或其他贮存方式,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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