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西河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西河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新化县西河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略) 新化县西河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西河镇西河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鑫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 (略) (略) 新化县西河镇西河村,属新建项目。勘查地理坐标范围:东经111°09′50″~111°10′16″,北纬27°50′12″~27°50′48″,由13个拐点圈定,勘查范围面积0.404km2。主要建设内容:大致按250m工程间距共布设3条勘探线,只在0号勘探线共设计2个钻孔,共钻探孔深155m。在1线、2线勘探线上共布置2条槽探,共计900m,按平均挖槽1m深,设计槽探工程约270m3。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总投资12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洗车平台和沉淀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车辆清洗,不外排;项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液,经泥浆罐、泥浆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植被施肥,不外排。施工前,硬化施工地面和沉淀池,防止施工废水或施工油污泄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钻探结束后,用水泥封闭钻孔,防止施工废水和油污渗漏。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文明施工、科学施工,设置防护网、围挡、定期洒水、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清整作业场地产生的废渣,堆放于周边,工作完成后作为覆土使用;泥屑堆放区进行硬化防渗漏处理,钻井岩屑堆放时用防尘网遮挡覆盖,并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方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柴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在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新化县西河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略) 新化县西河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西河镇西河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鑫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 (略) (略) 新化县西河镇西河村,属新建项目。勘查地理坐标范围:东经111°09′50″~111°10′16″,北纬27°50′12″~27°50′48″,由13个拐点圈定,勘查范围面积0.404km2。主要建设内容:大致按250m工程间距共布设3条勘探线,只在0号勘探线共设计2个钻孔,共钻探孔深155m。在1线、2线勘探线上共布置2条槽探,共计900m,按平均挖槽1m深,设计槽探工程约270m3。本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总投资12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洗车平台和沉淀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车辆清洗,不外排;项目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液,经泥浆罐、泥浆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植被施肥,不外排。施工前,硬化施工地面和沉淀池,防止施工废水或施工油污泄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钻探结束后,用水泥封闭钻孔,防止施工废水和油污渗漏。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文明施工、科学施工,设置防护网、围挡、定期洒水、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清整作业场地产生的废渣,堆放于周边,工作完成后作为覆土使用;泥屑堆放区进行硬化防渗漏处理,钻井岩屑堆放时用防尘网遮挡覆盖,并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方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柴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在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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