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1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黄酒生产线项目 | (略) 柯桥区湖塘街道板桥村 | 绍 (略) | 购置蒸饭槽4只,发酵罐20只,清酒罐4只,高位罐6只,勾兑桶10只,压滤机12台,煎酒器3台,自动灌装机3台,日期打印机2台,自动旋盖机2台,精滤过滤机2台,硅藻土过滤机2台,蒸汽锅炉1台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黄酒5000吨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项目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绍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废气收集后按照环评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固废综合利用及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黄酒生产线项目 | (略) 柯桥区湖塘街道板桥村 | 绍 (略) | 购置蒸饭槽4只,发酵罐20只,清酒罐4只,高位罐6只,勾兑桶10只,压滤机12台,煎酒器3台,自动灌装机3台,日期打印机2台,自动旋盖机2台,精滤过滤机2台,硅藻土过滤机2台,蒸汽锅炉1台等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黄酒5000吨的生产能力。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项目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绍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项目废气收集后按照环评要求达标排放。 固废:固废综合利用及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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