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舒城县安达建材有限公司水泥涵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作出《舒城县安达建材有限公司水泥涵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 (略) 水泥涵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村胜利组
项目建设单位:舒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舒城县万佛湖镇原羊山变电所为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占地面积3618.23m2,新建建筑面积2000m2,布设1条水泥涵管生产线,配套搅拌系统、起重机、上料斗、水泥筒仓等设备,可实现年产水泥涵管10900节(21800m)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物料输送、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DA002);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投料粉尘经投料口上方喷雾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车辆运输运输粉尘配套车辆冲洗平台+洒水降尘处理后厂区内排放;原料堆场位于封闭大棚内,扬尘配套喷雾降尘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原料卸料粉尘配套封闭车间+喷雾降尘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颗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对应的颗粒物排放标准以及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成品养护废水经集水沟槽收集后流入厂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业施肥。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间临时贮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钢筋边角料、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的砂石料、废弃的混凝土、废模具、原料包装袋、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临时贮存后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舒 (略) 水泥涵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万佛湖镇龙河村胜利组
项目建设单位:舒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舒城县万佛湖镇原羊山变电所为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占地面积3618.23m2,新建建筑面积2000m2,布设1条水泥涵管生产线,配套搅拌系统、起重机、上料斗、水泥筒仓等设备,可实现年产水泥涵管10900节(21800m)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物料输送、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DA002);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投料粉尘经投料口上方喷雾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车辆运输运输粉尘配套车辆冲洗平台+洒水降尘处理后厂区内排放;原料堆场位于封闭大棚内,扬尘配套喷雾降尘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原料卸料粉尘配套封闭车间+喷雾降尘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颗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对应的颗粒物排放标准以及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成品养护废水经集水沟槽收集后流入厂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业施肥。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间临时贮存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钢筋边角料、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的砂石料、废弃的混凝土、废模具、原料包装袋、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临时贮存后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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